Re: [震怒] 紅包依然存在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我不是中國人,我是台灣人)時間16年前 (2009/11/10 22:08),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11 (看更多)
我爸是恆春半島第一個大學生( 不是念醫!) 所以他還有一個同學也是心外 理論上在我爸那一輩的人 大家來自鄉下地方同學應該很講情份才對 BUT人念醫學系以後, 心性是跟常人不太一樣!! 不巧我爸從年輕就有RHD 經常進出某龍頭大學心外開刀.... 第一次1978年我媽問"醫院掃地阿嫂" 包兩萬五(那時候台北市師大路一公寓才幾十萬) 第二次1986年(那時還沒有房地產大飆,要到1988房地產大漲不過那時台北市公寓也要百萬) 我當律師姐"自己做主沒問人"按照十年前的行情包兩萬五" 請注意,決定要送紅包的前一天,CR已經來告知家屬那一天開刀,,,,, 我當律師姐姐告訴我,她拿洋酒禮盒去他銅山街的家,兩萬五新台幣擺在酒下面 姐姐告訴我,教授家都是他畫油畫,看起來好有文藝氣息.. 送洋酒第二天,早上教授沒來查房,到夜間半夜12點 教授來查房,四下並沒有家屬,我爸昏沈快要睡著 教授來啦告訴我爸,X先生,你的開刀時間要取消延後, 我爸問教授那是何時呢?教授說不知就離開.. 一會兒我當律師姐姐來病房 我爸一直哭 ~~醫生不給我開刀,一定是你包太少 我姐就去問啦病房打掃阿嫂 她回答你好不專業 人家XP的價碼都漲到五萬新台幣...(合理台北市公寓也漲2倍) 我姐陷入天人交戰~ (因為她在念博士班很少出去接案件) 他說怎麼可能 XP這麼這麼優雅又這麼才華洋溢 怎會跟收紅包貪官污吏有關連 ....就這麼猶豫幾天!! 我爸就病情加重(聽說是又中風) 送進加護病房 XP第一時間衝來加護病房 律師就站在加護病房門口問他 你到底開不開刀 XP一臉吊兒郎當說 他都這樣 開刀有啥意義~ (後來我爸就直接GAME OVER ) 我醫學系的學長說 那又怎樣 我叔叔也是台大醫學系 他爺爺在彰化開綜合醫院 他奶奶去台大開刀 還是自己台大醫學系的同班同學 還不是按行情送紅包!! 我們牙醫公會去桃園監獄義診看牙貝 看到一個53年次的神經外科 腳鐐架著來,聽說也是在省桃時候收病人紅包,被病人給反咬一口錄音囉 白析斯文長的帥帥 另一女牙醫還說真想吃掉他囉 聽我認識的調查局台北市調站說 他收紅包時候還被錄音 連"當病人數鈔票的聲音都很清楚" 雖然我講已經是20年前的事 現在法律也無法對這款行為歸範 最多不過是一點處罰貝 不過 有一天我哥車禍應酬喝醉酒撞捷運工地 就這樣不偏不倚被救護車送進 這個XP當院長的醫院 有天他看到XP迎面走來 我哥就一拳打過去 說 你何時還我們兩萬五 到現在被打 院長還莫名其妙~~ 做人做成這樣, 真是悲哀!! 他還上過時報周刊說自己把上億身價送給當醫生前妻 拜託台大醫院三十年薪水真的可以破億嗎?? 說真的我還寧願那一晚 他直接告訴我姐 你可以補到行情價五萬嗎?? 基本上 我贊成 醫師指定費.... 讓名醫自己決定自己的身價 不必讓病人活在不確定中 ... ※ 引述《CKun (溫水煮青蛙)》之銘言: : ※ 引述《HoterLin (HoterLin)》之銘言: : : 單純想請教一下 : : 如果是非公立醫院 非公務員身分 : : 收了紅包 道德上雖有瑕疵 : : 這種狀況下有犯法嗎?? : 公務員貪污瀆職罪已排除適用 : 但不論公私,皆改為以"不正當利益"來規範 : 至於何謂"不正當利益"? 未有明確定義 : 如果有辦法讓紅包成為正當利益,收紅包並非一定不行 : 而前陣子紅包檯面化的"指定醫師費" : 雖然是讓紅包成為正當利益的途徑之一, : 但涉及醫療法第22條: : 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 在主管機關互踢皮球的情況下,仍然違法.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96年度簡字第00845號) : -------------------------------------- : 公立醫院醫師收紅包,仍受相關法令規範 :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 根據今年7月實施的新修正刑法規定,公立醫院醫師與執行公權力無關, : 非屬該法所稱公務員,排除適用貪污及瀆職罪之規定。導致外界質疑, : 公立醫院醫師如收紅包,無法可管疑義乙節。 : 按公立醫院醫師仍屬行政機關依法任用之人員,具有公務員之身分,如 : 涉及不當情事,行政機關仍得依公務員管理相關規定懲處;該等不當行 : 為如同時違反醫療相關規定,則可依下列醫療相關規定處罰,並非無法 : 可管。 : 醫療法第61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利用業務上機會獲 : 取不正當利益;違者,依同法103條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 : 下罰鍰;且依同法107條規定,對其行為人亦處以各該條之罰鍰法。又 : 醫師如違反本署95年9月8日公告之「醫師與廠商間關係」守則,情節重 : 大者,將移付懲戒。 : 所以,公立醫院醫師如涉及不當情事,雖因刑法關於公務員定義之修正 : ,而得排除適用刑法之貪污及瀆職罪,但並非不必受所有法令拘束,仍 : 得依相關之行政法令懲處。 -- 1949黑水溝來一票難民,叫[高級外省人〕,來到我家〔鬼島]坐客,真相其實是高級中國難民 五年十年計畫要回中國,但是卻殺主人,搶財產,把主人貶為[粗鄙次等人],還得意說[把你 們當人看],60年來,他們整整喊60年洗腦他們是[高級中國人要反攻大陸,拯救吃樹皮大陸 同胞],喊到你都聽煩叫他快點[滾回中國],他們發現[粗鄙次等人]沒有60年前這麼順民,但 吃太香喝太辣捨不得走,[黑水溝左邊正港中國人連慈湖僵屍不讓回家],難道是台灣人的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03.2

11/10 22:34, , 1F
說的真好!!!推~~~
11/10 22:34, 1F

11/10 22:46, , 2F
兄臺您講了蠻多很實際的事情... 推~
11/10 22:46, 2F

11/11 01:06, , 3F
經常進出某龍頭大學心外開刀?不是才開一次嗎?...
11/11 01:06, 3F

11/11 01:58, , 4F
2次 還要去拿藥回診 復建
11/11 01:58, 4F

11/11 05:25, , 5F
您老哥是在板橋亂開車啊?
11/11 05:25, 5F
你怎麼知道,還就撞上亞東醫院捷運站工地囉~~

11/11 18:24, , 6F
李P把他做掉~~~
11/11 18:24, 6F

11/11 19:30, , 7F
簽名檔真的好高級阿
11/11 19:30, 7F
※ 編輯: happypigyear 來自: 114.32.103.2 (11/12 12:24)
文章代碼(AID): #1A-NF0sc (medach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NF0sc (meda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