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給方便當隨便!
※ 引述《chc1787 (chun)》之銘言:
: 今天接到病歷室的電話,說5月底的出院患者近日在家中往生了,家屬要來copy病歷
: 讓檢察官參考
: 說到這位病人,就是一個不舒服,每次住院都掛你感染科的名下,出院約回診也不來,
: 說有心臟病要看心臟科,中風臥床要看神經科,就是不來你門診回診,
: 第一回出院還有回診數次,但病人親自到的唯一一次,是他兒子來診間拍桌子
: 說要開殘障證明,解釋的幾百次感染科無法開殘障證明,好說歹說請去神經科了
: 針對病歷,就同意讓家屬copy了,順口問了一下,病人最後一次回感染科門診是什麼時候,
: 是98年底,本院最後一次回診是6/9心臟科
: 去看了一下心臟科的回診紀錄,與前n次的回診紀錄一樣,沒有多或少一個字,
: 我猜患者可能未親自回診,加上心臟科病人多,所以可能就沒有修改了
: 看到心臟科醫師的門診病例紀載,心裡真是心驚膽戰,算算還好病人出院也有3週了,
: 所以可能沒有感染科的事,但就不確定是否心臟科無關
: 我的習慣是,如果病人未親自回診,我都會於病歷上記載,病人未到診,家屬來拿藥,
: 記得很久以前的健保規範,這樣藥費是健保給付,但看診費須自付,現在有沒有修正,
: 我不知道,櫃台如何請款我也不知道,但我實在不想之後如果病人出事,家屬信誓旦旦說
: 病人有親自回診!
病人未親自就診,由家屬代領藥也僅限行動不便的患者,但在病歷上的紀錄可能要謹慎,
如果不小心經過稽核比對出入境或監獄服刑資料,當時病患根本無法就診,
那也就等於直接被核減定了,在嚴重點還加重十倍追扣,
所以有時病患太久沒親自來看診,還是多多關心他的近況比較安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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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00: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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