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先講理 再講情
先講理 再講情
文╱王國新 醫師 (本文出自台北縣醫師公會期刊)
即使在全民健保的今天,繳不起健保費的仍大有人在,尤其在台北縣低收入地區,醫
院的社工師想必深有同感。過去我們社會有宗教醫院投入救濟,而今我們只有寄望公
家醫院能發揮人道精神,善盡作為政府對人民的照護責任。
對於繳不起費用的病人,照會社工師提供協助,成為急診醫師的例行工作;有時會遇
到一些存心耍賴的病人,藉機發飆指責醫療過程,再趁亂逃遁。醫療院所裡的醫護人
員,大多背負醫德愛心的枷鎖,一遇到病人投訴就心虛、腳軟而棄械,終被予取予求
,寧可讓醫療費用成為呆帳,也不願擔起醫德的責難。
這讓我想起有一次在火車上,一位沒買票的女學生被查票員要求補票,雙方起了爭執
;這時周遭的幾位中年男子起而護衛,把查票員團團圍住,指責查票員惡霸云云,一
副見義勇為的樣子,查票員委屈大哭道:「你們這樣子,我不幹了 !」
我再也忍不住,跳出來對大家說:「誰先幫忙小姐付車票錢,再來檢討態度問題?」
我環伺左右逼問:「有誰?有誰?有誰?」一時之間,所有英雄好漢個個陽痿下去,
不敢吭一聲,一文錢逼死英雄漢 ! 場面難堪也讓人感慨,但是沒錢就不要裝大爺。
所以「先講理,再講情」這是應該要秉持的原則,尤其是執行公務的時候。凡俗的人
太矯情,於事無補;要求別人卻無法以身作則,這叫作「虛偽」,很多宗教醫院其實
都是這樣。
有一天晚上我遇到一個病人,發燒腹痛,疑似急性闌尾炎,所以安排一系列檢查。但
他自稱繳不起健保費,不想多付部份負擔,所以拒絕所有檢查;我只好讓他簽署拒絕
醫療證明,只開了口服藥給他吃。卻有好事者投訴說醫師沒醫德,沒幫忙病人辦住院
繳健保費云云。
這個投訴的人在哪裡?我請他出面,請他發揮醫德和大愛來解決醫療呆帳及另外還有
很多健保醫療赤字,等他出面來解決……。這個好事者,原來是我們急診室裡頭自己
的護士小姐。護士難管,如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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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1. 比對上一篇的”健保其實分擔的是政治人物的風險”
常常可以在醫院遇到帶家人朋友來看病,或者是車禍雙方來看病
明明就沒什麼問題
一來就要求全套檢查,
似乎肇事者很關心有誠意負責/家人十分關心家人
事實上這些關心都是全部用健保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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