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我對急診的理念(與信仰)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ㄉㄊ)時間15年前 (2011/02/18 21:28), 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9 (看更多)
我覺得是行政問題耶。 患者不肯洗(慢性自殺)、堅持住,以法庭風險而言,最好還是讓他待床。所以剩下來 分科的問題。(當然還有其它大絕,例如叫他去最近的小醫院等等等等) 假若醫院的收住分科原則沒辦法明確指出該給誰,也沒有任何管道可指派苦主,那就讓 他繼續待床、直到你下班。這表示你願意讓他住院,應注意有注意,只是力有未逮。 其他的部分是主管與經營者的問題了,如果他們堅持叫你自己解決,為了健康,那還是 領完年終、投履歷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79.248

02/18 21:51, , 1F
想太多,這是健保問題...無效醫療會被罰30倍費用的
02/18 21:51, 1F

02/18 21:52, , 2F
誰收誰虧錢
02/18 21:52, 2F

02/18 22:21, , 3F
這種「我下班就沒事」的擺爛作法是很不可取的~~
02/18 22:21, 3F

02/18 22:21, , 4F
還有,最好這種人有什麼小醫院要收~~
02/18 22:21, 4F

02/20 21:09, , 5F
前面的討論情境是假設ESRD需開始HD..應該不屬於無效醫療
02/20 21:09, 5F

02/20 21:11, , 6F
我指出「假若醫院的收住分科原則沒辦法明確指出該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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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21:11, , 7F
,也沒有任何管道可指派苦主」急診醫師應認清自己責任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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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力有未逮是醫院造成的,又不是急診醫師造成的。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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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21:14, , 9F
說這叫「擺爛」.坦白說,一般的真實情況是找到可以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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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21:15, , 10F
的主管,由他指定科別收治。偏偏前文的情境設定是這種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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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21:16, , 11F
決管道不存在.做不到就做不到.還能如何?投履歷吧
02/20 21:16, 11F

03/01 12:25, , 12F
beavergal說不洗就不該住院 但是ER的又怕AAD回家出會被告
03/01 12:25, 12F

03/01 12:26, , 13F
剩下來的路只有擺急診 那擺到哪天呢? 擺到病人一直變差阿
03/01 12:26, 13F
文章代碼(AID): #1DNdFlBL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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