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糾補償新法!醫療事故補償金明定案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2/11/27 07:58), 編輯推噓5(5011)
留言1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http://tw.news.yahoo.com/醫糾補償新法-醫療事故補償金明定案-醫師-過失-不賠 -100850603.html;_ylt=Ata28WLTepvPE6W8D_Uh8k_fBdF_;_ylu=X3oDMTN1ZTJra21zBG1pdANKdW1ib3Ryb24gSGVhbHRoU0YgTUQEcGtnAzQ1OWQ2NzRjLTczNjItM2UyMC1iZTNkLWU3NjI4ODQyODIyNARwb3MDMgRzZWMDbWVnYXRyb24EdmVyAzI1YzA0NDgwLTM3YjItMTFlMi1iYTc3LWRjOWJmOTBhODUyMA--;_ylg=X3oDMTFwN21taGli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WBpeW6twRwdANzZWN0aW9ucw--;_ylv=3 醫糾補償新法!醫療事故補償金明定案 醫師「過失」不賠 -字+字NOWnews – 2012年11月26日 下午6:08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確保民眾在發生醫療事故時,能夠拿到補償金,衛生署版「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 償法」草案正在行政院進行最後審查,預計明天就能拍板定案!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 曦今(26)天表示,補償金保障以因疾病或手術本身風險引發的中重度以上殘障及死亡「 灰色地帶」優先,若屬醫師「過失」則不在補償之列。 根據衛生署統計,國內醫療糾紛一審刑事判決平均得等上3.12年,且只有2至3成病人會獲 得民事一、二審勝訴,近10年的醫事鑑定結果,亦僅有約17%的醫事人員會被認定醫療上 有疏失,平均賠償金額為200萬元,扣除律師費、交通費等,病人方只拿到剩120萬元,不 如採強制調解、補償基金等設計保障醫病雙方。 王宗曦表示,「醫療糾紛處理法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經過行政院多次開會審查,目前 已近最後尾聲,預定明天完成最後相關的補償基金設置來源、補償範圍以及申請程序等部 分,最快周五行政院院會通過之後,就能送立法院修法。 醫療事故補償金的補償範圍,王宗曦說,參考目前試辦的生育救濟計畫,將針對中度、重 度和極重度殘障以及死亡的病患,目前暫定規畫給付最高200萬元補償金。 不過,補償金保障範圍依衛生署目前規畫,只優先發送給因為疾病或手術本身無法避免之 風險等「灰色地帶」所引發的醫療事故者,若能明顯歸究於醫院、醫師的「過失」,或明 顯為病人本身責任者,則一律不適用。 王宗曦強調,基金來源將由醫院、醫師及政府三方負擔,但各自的負擔比例要設定多少, 仍需待立法院修法時,進一步確認,若立法委員認定基金屬性為醫界風險分攤的「保險」 觀念,醫院和醫師就要多出一點;相反的,若認定為全民風險分攤的「社會福利」觀念, 則由政府負擔大半。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52.30

11/27 07:59, , 1F
基金來源將由醫院、醫師及政府三方負擔...
11/27 07:59, 1F

11/27 08:10, , 2F
是保險就把費用轉移到價格上啊,這是保險的基本原則
11/27 08:10, 2F

11/27 08:11, , 3F
不給訂價權還有臉說是保險?誠其母之非悅也
11/27 08:11, 3F

11/27 08:55, , 4F
灰色地帶為何醫師要負擔? 應該是政府全額負擔才對
11/27 08:55, 4F

11/27 08:57, , 5F
醫院和醫師該負擔部分應直接從健保給付診察/手術費扣
11/27 08:57, 5F

11/27 08:58, , 6F
看多賺多的多付一些,而非讓看少賺少的去幫看多賺多的付
11/27 08:58, 6F

11/27 11:38, , 7F
....
11/27 11:38, 7F

11/27 18:58, , 8F
基本上在檢察官就是起訴就有業績,所以在怎樣改都一樣
11/27 18:58, 8F

11/27 18:59, , 9F
他們的業績就是起訴犯人,這種不改永遠無解
11/27 18:59, 9F

11/27 21:16, , 10F
又要弄一個醫師醫院的錢坑? 欺負人還不夠?
11/27 21:16, 10F

11/28 13:52, , 11F
如果是"保險"觀念,那就算是真過失也應給予賠償
11/28 13:52, 11F

11/28 13:52, , 12F
否則繳這"保險費"豈不是繳心酸的
11/28 13:52, 12F

11/28 16:35, , 13F
健保費、醫師公會會費、各學會年費,現在又要再來一筆
11/28 16:35, 13F

11/28 16:56, , 14F
這筆最恐怖的是如果以人頭計費會瘦小戶肥大戶,人家開大刀
11/28 16:56, 14F

11/28 16:57, , 15F
開多賺多遇上糾紛卻要基層做小本生意的去出錢賠
11/28 16:57, 15F

11/28 16:59, , 16F
如果業績慘淡還要繳上這筆固定成本,可能會提早關店
11/28 16:59, 16F
文章代碼(AID): #1Gj08UJ0 (medache)
文章代碼(AID): #1Gj08UJ0 (meda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