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顏厥安 莫讓人權染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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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rklichkeit (fragile) 看板: proma
標題: [轉錄]顏厥安 莫讓人權染煞
時間: Tue Jul 5 19:17:15 2005
顏厥安(臺大法律系教授˙臺大法律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發生在2003年四月的和平醫院集體感染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事件(簡稱HOSA事件),作為一個公共衛生的議題,也許暫時已告一個段落
。但是此一事件之社會、法律,乃至於人權的議題,可能才剛剛開始浮上檯
面。HOSA事件被官方∕媒體塑造成一群抗煞醫護的英勇事蹟,以及相對的,
有一小群被認為擅離職守、不負責任、該被譴責的醫護人員。但事情真相真
的是如此嗎?被關閉在醫院中的醫護,真的就是抗煞英雄;而未能返院者,
就一定要受到嚴厲的譴責、懲罰,乃至人格的無窮傷害嗎?當事件的相關資
料事實越來越浮現,尤其當台灣高等行政法院在新近的一則判決中,也撤銷
了其中一位未即時返院醫生所受到的懲戒處分時,HOSA事件所涉及法律議題
的複雜性,以及相關人士人權受到侵害的嚴重性問題,才開始顯現其重要的
意義。
個人認為,HOSA事件所涉及的人權問題,至少有三個重要的層面。第一
是程序權。其中最主要的,當然是一切行政與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與對等。
但是很遺憾的,從一開始,台北市政府就挾其獨特的政治地位,想要壟斷整
個事件的處理權。而當整件事演變為一場公衛災難之後,事後又想透過各種
特權,來影響對其各種政治、法律與道德責任的追究。更糟糕的是,市府想
要撇清責任也就罷了,由於這是一場太過明顯的人為災難,因此市府竟然還
想把責任的「焦點」移轉到對於個別醫護人員的懲處追究上面。這就涉及第
二,整個HOSA事件牽涉最深的人權,就是人格權。不論是從一開始封院的強
制拘禁人身自由;強制召回醫護的行動自由;因為處置失當,又因政治考量
拒絕接受中央援助,造成多人死亡、健康受損、精神受害的生命權、健康(
身心完整性)權;乃至事後對於部分醫護採取的各種幾近人格、名譽謀殺與
心理迫害的懲戒、撤照等措施,全部都深刻地碰觸到憲法人格基本權的核心
領域。因此面對這些現象,如果不能經由各種司法途徑與社會運動來追究政
府責任,並為當事人平反,等於是承認了政府擁有醫療暴政(medical
tyranny)或公衛專制(dictatorship of public health)權力,而這是現代
民主法治國所不允許的,卻又是在一個高公衛風險的社會中,法律體制所必
須長期嚴肅看待而無法規避的議題。最後,是追求真相的權利。這可說是一
切人權問題最關鍵的一個層面,雖然因為詮釋角度的差異,可能會有多種表
達真相的版本。但是盡最大可能去澄清真相,追求真相,卻是人權實踐不可
或缺的要件。在HOSA事件中,政府的醫療暴政到底對多少人造成多大的傷害
,這是即使在法律追訴時效已經過了之後(例如國家賠償法),還是不斷地
要追求下去的重要人權任務。因為歷史真相平反,往往比司法平反對當事人
更重要。
HOSA事件涉及的人權議題還很多,但是最重要的是,莫讓人權在一場公
衛危機當中染煞,送進了加護病房,甚至一命嗚呼。對抗SARS最重要的就是
支持性療法,我們也呼籲各界一起用更公正更嚴謹的態度,來支持HOSA事件
的人權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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