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廠商回扣
※ 引述《kimomo (good luck)》之銘言:
: 我是覺得拿回扣是不好的 (我是指道德上 但其實不知道犯了什麼罪)
: 但是自己是一個道德觀滿強的人(例如 班上作弊的人 我一個字都不交談)
RIGHT 的意思包括:正確、權利...
有沒有注意到,所謂的權利,跟正確竟然是同一個字。
I am right because I have right.
這是價值哲學上一個有趣的命題。因為我有權利,所以我是對的。
殺人是對於 human right 的毀損,所以是錯的。
那麼殺貓呢?我們就得看有沒有 animal right 這個東西。動物保護法通過
之後,虐殺貓咪是有罪的,當然也就是錯的,所以反而可以推論:貓有貓權。
但是殺豬呢?豬跟你無冤無仇,你吃他的肉,吃他的血,拿他的骨頭熬湯、
切他的頭皮與耳朵當小菜,吃他的肝,拿他的腸做香腸。一代又一代的豬被
你吃掉,你得到報應了嗎?你良心不會不安嗎?
吃素的人呢?碗豆嬰是碗豆的嬰兒,好不容易發芽出來,就被人摘下,被吃掉,
吃的人還被認為慈悲。吃素的人得到報應了嗎?良心不會不安嗎?
(如果會,請到阿羊門診報到,本屆新科精神科專科醫師了喔)
因為豬沒有豬權,碗豆嬰沒有碗豆嬰權。但是同是動物,人為什麼有人權?
貓為什麼有貓權?
如果你有作弊權,你作弊就是對的。在特殊狀況下,權利會這麼轉變。
最明顯的就是在戰爭中。
I am right to kill enemy。奮勇殺敵是對的。
如果你看靜靜的頓河(一部跟戰爭與和平一樣厚,也一樣難看的巨著),一個
村子剛好在國界中央,一對好朋友各自被徵兵回去,原因只是兩國皇室之間的
面子與裡子之間擺不平,到了戰場,這對好朋友必須互殺,否則就是錯的。
道德建立在價值哲學上面。對與錯是倫理學的基礎。(另一個是善與惡)
所以,我必須有點無情的指出:作弊之所以被視為不道德,其實不過是作弊
者沒有權利而已,沒有權利,所以是錯的。
醫生有收回扣權嗎?基本上,要看雇主意思。回扣是一種廠商與承辦人員
私底下定的利益契約。如果老闆不知情,那麼這個利益本來是應該給老闆的,
如今卻變成承辦人員的私有財產。如果老闆之情,而且也默許,甚至變成
變相的獎勵金。那就可以。
基本上,公職醫師的老闆是國家,國家說,不准收回扣,所以你敢收,你就
完蛋了。私人醫院也多數是如此。但也有例外。
對於公職醫師而言,收回扣是錯的,而且經過立法,會被判重罪。
對於私人醫院醫師而言,收回扣是不忠實於工作契約的關係,是錯的,但
只能從內規處罰。
針對特殊產業,回扣是被許可的,所以收回扣就是對的,你會有收回扣權。
我不知道這樣講,原Po能比較懂嗎?
那立即給個延伸性思考:調劑權到底該歸誰?
醫師如果有調劑權,醫師調劑自然是對的;如果沒有,那就是藥師才是對的。
但是,哪一個權利應該歸屬於誰呢?
是誰在決定這些權利的分配嗎?
這裡就要進入社會學裡面探討。若有問題,下次再說囉。
PS: 阿羊,這就是我的日常看診會講的話,我不知道有多少醫師的工作內容
竟然是一天跟個案講三到四場上面這種或比較軟性議題的話語。這樣就可以
過活。提供你參考。其實,我的診所就是這樣,我沒有門檻,誰要來都可以,
但是自己要賺到自己活的下去的生活費,無底薪,所以敢來的倒還不多。
我算過了,不管對任何有意者,你一天要是有把我找到幾個願意負擔
3000鐘點費的個案,談了五小時,透過拆帳制,一天就能有一萬多元收入。
一個月工作二十五天,每天五小時,大概就是25~30萬。其他的時間都是妳的。
你可以去做自我實現需求的事情。我們有一位治療師就少賺些,然後通勤到
香港,美國加州XX大學的香港分所修博士,日後是拿得到美國加州的最高階
諮商執照。
但是腦袋要有點料喔!來花牛肉麵的錢,顧客是不會接受陽春麵的。每天
都在學習、閱讀、自省、分享,我們現在缺一個可中英雙語會談的精神科專科
醫師,但是自己要有真本事,不然會身心受重創(聽完了,覺得自己像白癡)
如果沒有,也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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