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療院所應公布自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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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 醫療院所應公布自費項目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陳惠惠/台北報導】 2010.07.14 11:09 am
為避免醫療院所巧立名目,向病患額外收費,健保局日前發函各醫院診所,應在本月15日
前將自費項目上網公告,並列印成冊,隨時提供民眾參考。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長蔡淑鈴表示,任何醫療收費標準都必須讓民眾清楚知道,不能只在醫
療收據上載明,甚至應避免發生病患上了手術檯,才知道某項特材要自費或需自付差額,
醫療院主動公告,並讓民眾可以查詢,才是較合理的做法。
包括掛號費、住院膳食費、病房費差額、證明書開立費、美容外科、假牙、助聽器,以及
需付差額的醫材如功能性人工水晶體、塗藥血管支架等,健保局認為,這些項目的價格都
應一一揭露,除了上網公開,還需把收費明細列印成冊,供民眾參閱。
蔡淑鈴表示,健保局自5月就已由分區業務組通知各醫院診所,應在本月15日前完成上網
公告,如果不符合規定,將函請改善,若仍未改善,將違約記點,記點3次就可停約處分
。
不過,醫院頗有怨言,認為健保局「管太多」,一家醫院主管說,目前自費項目非常多,
即使是棉花棒,就有好幾種規格及價格,屆時所有自費項目列印出來,可能跟電話簿一樣
厚。醫院協會理事長吳德朗也認為,各醫院診所議價能力有別,一旦公布自費價格,不少
醫院擔心民眾在比價效應下,影響經營。
對於部分醫院反彈,衛生署長楊志良很火大,他質疑,百貨公司、大賣場及便利商店商品
都有價格,醫療攸關到生命跟健康,可以不公開價格嗎?「這是什麼機密,跟人家收錢叫
什麼機密」。他說,醫院成天說以病患為中心,等病人進了手術室、要出院時才說多少錢
,心態很有問題,大家可以來檢討。
【2010/07/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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