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確診? 醫師不是神!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用心)時間15年前 (2010/09/01 03:31), 編輯推噓44(4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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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確診? 醫師不是神! 【聯合報╱林奏延/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 李秉穎/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發言人】 2010.09.01 03:20 am 國泰醫院醫師被法院認定延誤診斷,導致病患罹患瘧疾死亡,且須入獄服刑。此判決讓醫 界心中淌血,也是感染症醫界無法接受的過度心證。 法官認為病患自非洲回來,有發燒病徵應立即檢驗瘧疾。但本案於兩、三天內即診斷出瘧 疾,並無延誤之情。如果要求就診後,當天就做檢驗或確定診斷的話,所有醫師都要坐牢 了。人類的疾病種類浩瀚繁多,醫師畢竟不是神,不可能為所有病患都在廿四小時內找到 答案。 以新型流感為例,發生大流行的時候,許多病患在就診二、三天以後才得到確診。如果本 案判決合理,則這些診治醫師全部有醫療疏失,這是醫界完全無法接受的邏輯。更何況本 案在入境時即被發現有長期發燒現象,為何先前未就醫?衛生署是否必須規定所有非洲入 境發燒者,都需要檢驗瘧疾,否則都算有疏失? 醫學的判斷必須根據各種病徵,列出診斷的先後順序,而非亂槍打鳥似地隨便亂猜。再以 流感為例,所有發燒病患都有罹患流感的可能。目前台灣分離出的流感病毒中,有五分之 一是新型流感。即使季節性流感,也可能導致死亡。那麼,所有發燒病患都一定需要檢驗 流感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醫師對流感的診斷臆測必須參考其他症狀與接觸史,雖然不 可能百分之百準確,但這在實際面是很重要的原則。否則,看到發燒病人就做上百種檢驗 ,那絕不是保障病患權益,而是無謂的醫療浪費。 本案有肝膽相關症狀,所以醫師一開始判斷可能有膽道病變的推測當屬合理。判案原則應 該根據病情,評估診斷臆測與處置是否合乎邏輯,而非苛求所有可能的檢查都要馬上做到 。否則,根據衛生署與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本案去過的幾個非洲國家還有許多其他流行 病。對於到過該區旅遊且有本案類似症狀者,還需要考慮屈公熱、黃熱病、腦膜炎球菌感 染、登革熱、血吸蟲、A型肝炎等疾病。本案並未做這些檢查,可以據以認定這些全是疏 失嗎? 對感染症重症而言,並非立即診斷就一定可以避免重症或挽回生命。許多新型流感病患, 在克流感開始治療幾天後死亡;腸病毒七十一型重症在台灣流行多年,醫界已經盡力讓死 亡率大幅下降,但無法將死亡率歸零。一名不幸個案的死亡,以自由心證認定是診斷與治 療太慢致死,並不符醫學原則。更何況在瘧疾絕跡的台灣,二、三天之內診斷出瘧疾,已 經可讓台灣感染科醫師都翹起拇指稱讚了。 本案判決邏輯不符專業原則,謹代表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在此呼籲法院必須尊重專業,所 有判決都不可違背醫學原則。 【2010/09/01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821604.shtml http://dignews.udn.com/forum/post.jsp?news_id=5821604 UDN 討論區 目前投票 胡扯 4票 最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2.149

09/01 03:45, , 1F
推!!!就想看到這種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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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3:49, , 2F
法官亂判不尊重專業事後是不是也要依刑法處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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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3:55, , 3F
法官:太專業 賣弄醫學知識 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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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lerk 來自: 220.136.72.149 (09/01 04:44)

09/01 06:24, , 4F
法官認為:你講的都是我不懂的東西,態度傲慢! 罪無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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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7:25, , 5F
House:幹 好險,有律師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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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7:51, , 6F
法關:這個院長醫生很傲慢 一起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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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9:16, , 7F
推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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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9:31, , 8F
09/01 09:31, 8F

09/01 09:31, , 9F
態度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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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9:45, , 10F
醫界戰法界的時候到了嗎? 醫界有一堆審查評鑑 那法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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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9:52, , 11F
應該要改成 二審和一審法官判不同時 一審法官要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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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9:53, , 12F
三審和二審不同時 二審要關起來 和高等不同時 全部關起來
09/01 09:53, 12F

09/01 09:53, , 13F
這樣看你們這些法官再亂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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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07, , 14F
髮棺:偶眠不素神,難免會犯臭,啊不過醫蘇偶還速要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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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52, , 15F
推 ! 有 gut 的醫師 !
09/01 10:52, 15F

09/01 10:56, , 16F
我想台灣的神級法官們都能在起訴書送到後24hr之內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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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57, , 17F
拿同樣的標準要求醫師剛剛好而已 您說是不是呢 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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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59, , 18F
考司法官又沒門檻,要體諒一下他們 (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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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05, , 19F
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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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08, , 20F
法官:我可是有考過司法官、依法判案 不可能判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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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08, , 21F
你去救濟上訴吧 下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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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28, , 22F
其它科理事不同起事,大概也難撼法官的沉苛心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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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29, , 23F
話說:"醫療常規"是哪一級evidence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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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2, , 24F
樓上那個太差勁了,你知不知道蘇建和案某個法官是怎麼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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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32, , 25F
法官︰我從小到大都考第一名,怎麼可能會判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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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44, , 26F
醫療常規到底是哪來的啊,心證來的? 那叫他來看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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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1, , 27F
李P 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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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3, , 28F
換句話說,也只有大咖被告才會有大咖護航,小咖醫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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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4, , 29F
沒人會護著小咖醫師,被告就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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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4, , 30F
應該生出一個法條制裁明顯亂判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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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6, , 31F
沒有制衡的權力遲早會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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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9, , 32F
生不出來的話 我肯定要下一代去走法界 心一黑 沒人管的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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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1:59, , 33F
多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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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03, , 34F
這樣的法界難道無法可管嗎?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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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user: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9/01 12:11

09/01 12:15, ,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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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41, , 36F
推李P 請態度傲慢的法官24小時內判出所有訴訟案件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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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42, , 37F
我也想告法官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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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51, , 38F
沒有用的…速審法就是大絕招了 反正最後沒敢判定讞的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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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2:52, , 39F
就通通進這個垃圾焚化爐裡 就眼不見為淨了 還是依法判案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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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3:26, , 40F
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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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3:42, , 41F
這篇寫的很好 只能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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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3:56, , 4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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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4:23, , 43F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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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4:37, , 44F
推李院長 敢出來講話的大老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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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4:42, ,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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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5:37, , 46F
之前有跟一些主治討論過一個問題:有沒有可能在醫糾案件
09/01 15:37, 46F

09/01 15:37, , 47F
越來越多狀況下,多判過幾次的法官越來越自以為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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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5:38, , 48F
變的越來越尊照自己意思來判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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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5:38, , 49F
真是這樣對醫療人員來說不是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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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7:14, , 50F
推!!!有被林院長帶過,真是醫界良心~~~
09/01 17:14, 50F

09/01 17:22, , 51F
淚推....
09/01 17:22, 51F

09/01 17:50, , 52F
推!
09/01 17:50, 52F

09/01 18:57, , 53F
推洨李P
09/01 18:57, 53F

09/01 18:59, , 54F
T.T
09/01 18:59, 54F

09/01 19:14, , 55F
推李P!
09/01 19:14, 55F

09/01 19:31, , 56F
推林院長
09/01 19:31, 56F

09/01 20:14, , 57F
推林院長
09/01 20:14, 57F

09/01 20:22, , 58F
這樣誰還敢走急診阿 老天爺
09/01 20:22, 58F

09/01 20:27, , 59F
寫得很好,推!!
09/01 20:27, 59F

09/01 20:50, , 60F
推院長
09/01 20:50, 60F

09/01 21:26, , 61F
法官可以一口氣告上百位鄉民, 大家言語也要小心一點
09/01 21:26, 61F

09/01 22:03, , 62F
還好吧,除非內容指明罵某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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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22:13, , 63F
有法條啊「枉法裁判」但至於會不會(法)官官相護...
09/01 22:13, 63F

09/01 22:25, , 64F
管你是不是神 醫不好 賠就對了!
09/01 22:25, 64F

09/02 00:08, , 65F
大推林院長啊!!!!
09/02 00:08, 65F

09/02 00:36, , 66F
推林院長!!!!!!!
09/02 00:36, 66F

09/02 01:09, , 67F
09/02 01:09, 67F

09/17 19:07, , 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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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VLY9g5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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