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父親逐字英翻中 揪惡醫篡改病歷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wATer BoYz)時間15年前 (2010/10/30 01:22), 編輯推噓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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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一下 1、該醫生在出院摘要加上「左耳全聾」 因為出院摘要是記載出院時的狀況 「左耳全聾」是出院時的真實病況 所以應該算是修改補充,而不是偽造 2、該醫生在答辯狀確有提出術前左耳聽力全聾 但答辯狀是答辯狀,病歷是病歷 答辯狀就算亂解釋,也不干病歷的事 而病歷上並看不出來有記載術前左耳全聾 3、民事判決並不是採醫生的答辯 而是採鑑定報告「左耳聽力術後有受損, 但手術必會造成神經損傷,聽力受損是無法避免」 所以判醫生無過失 4、我還是很好奇為什麼先告民事而不是刑事 不告業務過失傷害,而是告偽造文書 可以的話,麻煩貼一下起訴書,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5.219

10/30 01:23, , 1F
推這篇言簡意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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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24, , 2F
看過判決書就知道 原告請求是左耳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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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被告(醫生) 一直主張右耳不關他的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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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亂答辯 但法官還是判敗訴 為何? 因為有其它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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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那醫生請的律師在出怪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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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醫事鑑定 術前術後的聽力檢查 病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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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27, , 7F
應該是吧 他篤定左耳可以過 所以要先說右耳也跟他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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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27, , 8F
這招很正常 法律百百條 要用自己橋 絕對是要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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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27, , 9F
法官本來就是從一堆雙方的證據 採信合理的部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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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賠償難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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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29, , 11F
這樣打臉,他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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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29, , 12F
我覺得聽力的東西很難造假 因為都會做聽力測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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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30, , 13F
告民事的話 過失的認定通常對被告較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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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30, , 14F
醫生幹嘛故意去改寫一個檢查結果很輕易就可以證實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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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31, , 15F
各位要知道 法律是沒有是非黑白的 只有成立跟不成立啊~
10/30 01:31, 15F

10/30 01:32, , 16F
我也是覺得有人教,告刑事難成立,告民事拚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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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01:35, , 17F
我打錯了 民事是對原告較寬鬆 刑事的認定會比較嚴格
10/30 01:35, 17F
文章代碼(AID): #1ComB8s8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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