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榮總醫師供偽藥 判刑4月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最初的美好)時間15年前 (2010/11/05 15:55),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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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un (溫水煮青蛙)》之銘言: : 根據以下新聞, : 這不是偽藥 : 而是供貨藥商未申請藥品許可證, : 換一家廠商就好 : 這種情形應該是處罰藥商吧? 跟開藥的醫生有何關係? : 更何況現在已經醫藥分業了....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恕刪 你要不要去看一下 偽藥的定義是什麼 藥事法第20條明定: 本法所稱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 二、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者。 三、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 四、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者。 單就第一項來說 是偽藥沒有錯 我是覺得..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身為醫療人員如果只具備醫學專業和道德倫理 相關的法律常識卻都沒有, 會永遠被法官追著打的。 -- ◤ __ \__◢◤◢◤ ψhirabbitt ◤ ◢███◣ ◢███◣ 和你的約定 █████ █████ 不變心的約定 ██ ███ 是變心的約定 ██╱╲ ◥█████◣● 是我和自己的約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97.85 ※ 編輯: kimlike 來自: 114.35.197.85 (11/05 15:58)

11/05 16:03, , 1F
真的...
11/05 16:03, 1F

11/05 18:47, , 2F
世界上最有power的兩種職業..一是政治人物 二是法官..管你
11/05 18:47, 2F

11/05 18:48, , 3F
貴如總統..醫院大P還是黑社會老大..法庭上都不免乖得和X一
11/05 18:48, 3F

11/05 18:49, , 4F
樣..大家快轉唸法律系才是王道阿
11/05 18:49, 4F

11/05 20:06, , 5F
如果藥是皮皮科主任說要發的 那責任是給誰?
11/05 20:06, 5F

11/05 21:29, , 6F
教唆和被唆通通都有罪阿...
11/05 21:2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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