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榮總醫師供偽藥 判刑4月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白蓮教教主)時間15年前 (2010/11/06 16:41),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推 yamatai:法律是用來保護司法官的權力與合理化他們的偏見。 11/06 01:41 : → yamatai:嘖嘖,大仙你的黑暗哲學真是深不可測......... 11/06 01:41 : → yamatai:那麼精神醫學是用來保護家屬的權力與合理化醫師的偏見? 11/06 01:42 : → yamatai:不知道你以為如何? 11/06 01:43 yamatai說的很中肯,所以獨立出來回應。 其他醫學領域都是在「尋找」disease,惟獨精神醫學在「建構」disorder。 Disorder這一個字就已經完全說明了精神醫學的特徵: dis --> order 嘛! DSM-V準備把「網路成癮症」放進來,這就是疾病的建構。等到DSM-V深化到 社會領域後,說不定哪一天,購買電腦或主機板,衛生署還會要求廠商在 盒子旁邊列上警語:「警告:使用網路功能,有導致成癮危險」。或者你去 申請ADSL或光纖,要出具切結書,或做一個心理衡鑑:證明你身心健全, 網路成癮風險相當低,如果萬一不慎「罹病」,中華電信概不負責任。 相反的,如果精神分裂症之中,發現有一型具備確切致病機轉,例如某一個 基因發生障礙,導致腦中某一條血管病變,發病之後症狀完全符合精神分裂 症診斷標準。可想而知,以後精神科必然會優先篩選出這個基因,萬一是 有病的,就會被rule out出來,甚至可能refer到神經內科去。 精神醫學跟法律一樣,都是用來保護服從資本主義的資產產階級與微產階級。 反過來應該問:一樣是 dis <-> order,為何有的被放到精神醫學,有的被 放到法律裡面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47.167

11/07 18:48, , 1F
orderize的方法不同囉,法律用的是懲罰,精神科用藥物,會談
11/07 18:48, 1F

11/07 18:49, , 2F
或許哪一天二者會合一也不一定XD
11/07 18:49, 2F

11/07 18:52, , 3F
有限度的dis-order恐怕也是一個物種能生存下去所必要的
11/07 18:52, 3F

11/07 18:53, , 4F
否則生態環境一改變就完蛋了
11/07 18:53, 4F

11/14 21:51, , 5F
一個是為了滿足人類對於公平的想像 一個是為了滿足理性
11/14 21:51, 5F
文章代碼(AID): #1CrHJLbU (medstud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CrHJLbU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