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急救未施電擊 病患死亡醫判刑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里見脩二)時間15年前 (2011/02/18 17:22),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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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7日 23:57 蘋果日報 蔡姓男子8年前因胸悶不適等急性心肌梗塞病症,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北港醫院掛急診, 急診室醫師開給他舌下錠以及氧氣後,把他轉到普通病房觀察,當晚蔡病情惡化被送到加 護病房急救,但黃姓主治醫師卻未對蔡男做心臟電擊,僅指示護理人員讓他吃藥並做心臟 按摩,導致蔡後來休克死亡,黃姓醫師被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黃姓醫師辯稱,蔡姓病人的病況,本來死亡率就很高,就算施以電擊最後也可能會死,不 過最高法院卻維持二審見解,認為只要醫師依醫療常規做電擊,應可降低被害人的死亡率 ,可見醫師的過失不作為與病人的死亡確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 科罰金8萬1000元。全案定讞。 http://ppt.cc/S9a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00.43

02/18 17:30, , 1F
.........有人知道當時病人到底是甚麼rhythm嘛....?
02/18 17:30, 1F

02/18 17:32, , 2F
下一篇說是VT....
02/18 17:32, 2F

02/18 17:36, , 3F
判決書沒附心電圖圖形,被告說是RBBB...
02/18 17:36, 3F

02/19 00:19, , 4F
法官的教育, 真的不能等...
02/19 00:19, 4F

02/19 01:09, , 5F
以後民眾得病 直接判醫生有罪就好了
02/19 01:09, 5F

02/19 01:33, , 6F
"論人計費"就是為了樓上這個觀點在舖路的政策?
02/19 01:33, 6F

02/19 01:34, , 7F
因為沒照顧好民眾 讓民眾得病=怠忽職守=有罪!
02/19 01:34, 7F
文章代碼(AID): #1DNZfoDt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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