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你知道助人的危險嗎??不要誤觸法網,冷 …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丞丞DDD)時間14年前 (2011/08/19 00:0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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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勇者轉錄至八卦版 原作者得知八卦版及貴版的相關回應後 提出反駁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風與太陽-從ptt網友回應看法界的傲慢和我對ptt的失望 原本的計畫是這樣,推出「愚公移山」修法 和「冷涼卡好」的法學教育 等於是兩條不一樣的路,讓台灣來選 本來還蠻期待計畫可以上ptt-gossip,結果有點失望 這個禮拜過去,所有「法」字輩的收信單位都不回信 單是不回信就可以覺得他們傲慢了 不過網友可能覺得我意氣用事 那我就用ptt某網友的回文來討論一下法界的傲慢 一、這位網友討論的只有善良薩馬利亞人法理 但他沒有分刑事、民事責任 沒有分輕過失和重大過失 不論他說的對不對,至少是「不用心」的回文 一個好的立法是很細緻的, 刑民責全免、或是免刑責留下民事責任 意義就不同,不是「免責」兩字可交代 而民事責任一部分可用保險處理 事實上「被救而受損害之人」,反而會因為 「去刑化前提下,健全的保險和民事責任制度」 不用經過漫長的訟訴過程,提早得到補償 除非台灣「被救而受損害之人」都是想看施救人被關 或是台灣「法界」為了收入和權力,喜歡看人被告 那我就無話可說 二、這個網友也有提到「保證人」的概念 但是仍然沒有論壇網友整理的好 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 (1) 法令規定: 對父母子女的撫養義務等等 (2) 密切之共同生活關係(有緊密之信賴感,如親屬、同居人) (3) 自願承擔義務: 依契約:醫療契約屬之   依無因管理:飛機上多管閒事的醫師屬之 (4) 危險共同體(如登山隊員之間) (5) 危險前行為 不用心的回文,自然沒有教育的意義 三、他有提到急迫危難,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擺著不管可能會死」 他以我的四個例子內,唯一不是「急迫危難」的做他的例子 故意忽視其他三例,只能說是「法庭玩法高手」 卻不能說是善心之人,眼前只有勝負沒有公益 四、有償無償的部分,自然可調整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確立了,這個「償」才能夠談 如果拿100元,難道就該負責賠1000萬嗎?? 如果真要如此,也該由保險的方式來處理 也說收費時,就該多收「保費」 另外注意,刑事責任還在,談保險是沒有意義的!! 五、另舉不為扶助罪為例,更曝露出習法者的老大心態 看過北風與太陽的故事 台灣的法界想的只有如何壓制,控制人民 以法刑民,一付「要你有罪,法條多的是」的樣子 卻不知道「法」應由人民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不是說一定要修法免責 只是人民選擇不修法,台灣的教育就應該加上「冷涼卡好」 以免大家誤觸法網 如果人民不願意「依法冷漠」,讓台灣變成鬼島 那自然應該推動「善意行為去刑化,健全民事責任」的修法 結論: 原本以為ptt是個了不起的地方,是新聞取材的寶庫 原來還是很多「不用心」的回文啊!! 比較起來,一直被小弟評為不用心的「石處長」還可愛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47.79

08/19 01:06, , 1F
看無 但是推冷涼卡好
08/19 01:06, 1F

08/19 08:19, , 2F
助人的危險----> 包括感染愛滋病
08/19 08:19, 2F
文章代碼(AID): #1EJJUcWd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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