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視感染者權益 反對註記愛滋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有空在愛你....)時間14年前 (2011/09/01 11:28), 編輯推噓8(8010)
留言18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poposhit (Taiwanese)》之銘言: : 更新日期:2011/08/31 22:19 : 他表示,就醫時都主動告知自己是愛滋患者已經遭受許多不平等待遇,若未來在健保IC卡 : 註記愛滋,則會從掛號就開始被拒絕。 根據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第十二條  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 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現在一堆所謂愛滋人權團體,一直在說健保卡註記會讓她們的就醫權益受到影響 擺明就違反了第十二條的規定了不是嗎~~~ 很明顯她們根本就不想盡他們的義務嘛!!!! 既然都有這樣的規定了....健保卡註記不是更能落實第十二條的精神~~~~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43.243

09/01 12:03, , 1F
所以 應告知而未告知 就是犯法ㄟ
09/01 12:03, 1F

09/01 12:04, , 2F
違反者 罰三萬到十五萬
09/01 12:04, 2F

09/01 12:04, , 3F
註記是為了讓她們不要被罰款ㄟ
09/01 12:04, 3F

09/01 12:21, , 4F
他們會拿憲法人權壓勒
09/01 12:21, 4F

09/01 12:25, , 5F
我唸過的教課書 都說病患要告知愛滋的病況 以利治療
09/01 12:25, 5F

09/01 12:27, , 6F
乾脆我把Harrison 華盛頓 麻州全燒掉
09/01 12:27, 6F

09/01 12:27, , 7F
請愛滋病患重寫一本guideline好了
09/01 12:27, 7F

09/01 12:46, , 8F
請不要忘記這裡是鬼島,不是米國
09/01 12:46, 8F

09/01 12:57, , 9F
自打嘴巴 請問愛滋有誠實告知嗎
09/01 12:57, 9F

09/01 13:06, , 10F
罰錢沒有用啦 那些人巴不得大家都得愛滋 罰錢不痛不癢
09/01 13:06, 10F

09/01 15:51, , 11F
甲甲會忽略這篇
09/01 15:51, 11F

09/01 17:05, , 12F
都有明文規定了啊= =??..
09/01 17:05, 12F

09/01 17:31, , 13F
應=應該=非強制性?
09/01 17:31, 13F

09/01 18:53, , 14F
違反要罰鍰怎麼會是非強制性,字典上寫的可是 應=該...
09/01 18:53, 14F

09/01 22:54, , 15F
法律上應作為而不作為~導致的傷害~是要負損害賠償責任的
09/01 22:54, 15F

09/01 22:55, , 16F
不是嗎?
09/01 22:55, 16F

09/03 02:12, , 17F
這種就是強大的自卑心態作祟 覺得自己胖 就禁止別人說豬
09/03 02:12, 17F

09/03 02:12, , 18F
這就是所謂的人權嗎? 吃屎
09/03 02:12, 18F
文章代碼(AID): #1ENllFC2 (medstuden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NllFC2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