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法醫師解剖違法?! 法醫研究所組長槓所長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時間14年前 (2012/04/13 17:4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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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X-s0ST ] 作者: LoveBushido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法醫師解剖違法?! 法醫研究所組長槓所長 時間: Fri Apr 13 17:10:21 2012 我倒認為蕭組長身為病理科醫師,是堅持法醫師過去的傳統,即美國式的培養方式 美國的法醫師幾乎由病理科醫師受一年法醫訓後擔任,所以本身也是醫師。 其實台灣病理科醫師只要點個頭,法務部便出公費讓其赴美接受一年訓,回國後直接轉任 不過,台灣法醫界待遇低、工作環境惡劣,導致病理科醫師極少願意專任於公職法醫師。 最後法務部便與台大商量,於2004年創立五年制法醫學研究所碩士班乙組 可以讓非醫科畢業生往公職法醫師發展,然後2006年底「法醫師法」正式實施 不過也有落日條款,即為6年的緩衝期,2012年底過後才會嚴格執行 所以法醫議題才會在最近又鬧得沸沸揚揚。 然而法醫師法這套制度,是學中國大陸的運行模式,在對岸法醫師和醫師完全分流 全世界幾乎只有中國在大學專門設立"法醫學系",有別於醫學系,故法醫師不具醫師身份 個人猜想蕭組長或許也不太爽這套"中國化"模式。 ※ 引述《guineapig (....)》之銘言: : 法務部最新回應! : "蕭組長反對非醫師的法醫師從事解剖工作, : 但其卻推薦非醫師之法醫師擔任本所法醫解剖工作" : 這是要布下自己人馬的意思嗎? : ------------- :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新聞資料      101年4月12日 : 【主題】 : 有關自由時報《法醫師解剖違法?! 法醫研究所組長槓所長》報導之回應 : 【內容】 : 1. 有關本案本所法醫病理組組長蕭開平係拒絕執行法務部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 : 定之公職法醫師專業訓練計畫。 : 2. 有關法醫師解剖問題,按法醫師法第3條及第9條分別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法醫師考 : 試及格,並經主管機關核發證書者,得充任法醫師」;「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所為之檢驗或解 : 剖屍體,非法醫師或受託執行之執業法醫師,不得為之。」已明確定義具有法醫解剖之資格 : 者係法醫師,而非醫師。 : 3. 本案屈保慶等二員係經國家考試及格,並經主管機關核發證書,具有法醫師資格,執行 : 法醫業務自無疑義。目前法醫所聘任執行法醫解剖工作之法醫師,均為合格之法醫師,蕭組 : 長反對非醫師的法醫師從事解剖工作,但其卻推薦非醫師之法醫師擔任本所法醫解剖工作, : 其自我矛盾又未依法行政,單獨歧視依法醫師法規定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公職法醫師資格之法 : 醫師,不准此類法醫師從事法醫解剖工作,不可思議。 : 法醫所全體同仁為執行法醫師法,保障往生者人權,全力提升法醫鑑驗品質與規劃法醫解剖 : 訓練而努力,但蕭組長一人即可阻擋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由總統公布施行之法律,置國家 : 之法令於不顧,令人遺憾。其怠忽職責,藐視國家法令,不依法行政,拒絕執行公職法醫師 : 之專業訓練,剝奪受訓公職法醫師之受教權,並嚴重影響法醫所形象,已經無法再予姑息。 : 依據總統在今年2月4日之治國週記提到,「對內則需大刀闊斧改革,為實踐社會公義」,以 : 及部長於今年1月30日新春團拜訓示「法務部團隊中的『害群之馬』,不應姑息」因此提報 : 懲處。 : 資料最後更新日期 2012/4/12 : http://www.tpa.moj.gov.tw/ct.asp?xItem=266366&ctNode=28925&mp=09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0.27.79.188

04/13 17:22, , 1F
支持蕭組長
04/13 17:22, 1F

04/13 17:29, , 2F
不爽不要做....
04/13 17:29, 2F

04/13 17:31, , 3F
糟糕 要翻盤了 XD
04/13 17:31, 3F

04/13 17:32, , 4F
鳩竟仇中跟仇醫要選哪邊呢 <囧>
04/13 17:32, 4F

04/13 17:33, , 5F
可是最近法務部又有點後悔了 開放醫師來驗屍解剖
04/13 17:33, 5F

04/13 17:41, , 6F
借轉
04/13 17:41, 6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randTaiwan (27.53.45.136), 時間: 04/13/2012 17:41:44

04/13 17:42, , 7F
是蕭老師!
04/13 17:42, 7F

04/13 18:12, , 8F
上過蕭醫師的法醫學 上得很好~
04/13 18:12, 8F

04/13 18:15, , 9F
老師真的教的很棒
04/13 18:15, 9F

04/13 18:29, , 10F
文中最後一段什麼治國週記新春團拜等亂引用,算不算是毀謗?
04/13 18:29, 10F

04/14 00:29, , 11F
推認真負責教學一流的蕭老師!!!
04/14 00:29, 11F
文章代碼(AID): #1FX_JP83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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