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早上五樓的公聽會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持續修業的魔術師)時間14年前 (2012/07/07 01:12), 編輯推噓3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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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俊傑 律師 職稱 李永裕律師事務所聘任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學士 專長 民法、刑法 經歷 專利代理人 律師高考及格 臺北地方法院公設辯護人 國際刑事法學會臺灣分會助理 登錄 地區 臺北、桃園、台南 衛生署沒有這位江俊傑醫師 請有錄音或錄影的人士提供相關資料 我想這應該可以起訴 我們可以提醒台北地檢署來提起公訴! 他在公聽會上公然說謊,並且有涉嫌詐欺,公然威脅 全台灣醫療人員因此蒙受精神損失 可否有醫法雙修人士來協助 我相信有許多人願意資助部分律師費 (至少我願意) ※ 引述《me (秘密)》之銘言: : 小弟不才,只是個自以為是的聶法雷姆,請各位先進、前輩、版友不要炮太兇... : 今日夢見法務部五樓所招開的"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探討" : 據說原名稱為醫療行為"去刑化"之探討(名不正、言不順,後續會講...) : 一開始就有民間團體拉白布,抗議"醫署相護、人民無助"之類的跳針行為就先不討論~ : 其實各界(藍綠立委、醫界、法界)有部分共識在於: : 1.推動比照交通事故的第三強制責任險,建立有強制性的"醫療責任險",使病人家屬獲得 : 快速賠償 (至於錢從何處來應該又有得戰了...) : 2."合理化"醫事人員過失醫療行為的刑事責任(未來會修法,近期內會排入議程) : PS:美牛看來會在近期內搞定,藍綠立委各表欣慰 : 3.法律途徑外的溝通管道效益低落導致醫糾案件頻傳,司法院、衛生署怠職 XD : ======================================================================================= : 接下來是大亂鬥時間~ : 在醫療行為"去刑化"這塊會場看來應該"近期內"是無解的,所有民眾代表、無膽代表?部 : 分法界人士都表示"堅決反對",推的話還很有得搞... : 因為公聽會的"前"名稱對於某些人很刺激,所以有不少民眾發言時都在跳針這一塊 : 當中不乏:計程車司機撞死人與醫生醫死人來做比喻的這種"經典"言論 : 當然啦~在公聽會所發的資料裏頭說醫界是"拿著救人的假美名來當合法的殺人犯"、"既得 : 利益階級"等等字眼來形容的文件也是有的~(哀) : 好在大部分的立委、法界、醫界先進們都十分理性,並且點出:(但僅只是點出...) : 1.應加強走法律途徑外的溝通管道,現階段的方法仍大大不足 : 2.不能限制民眾興訟自由,以刑逼民仍無解...(買一送一正夯) : 3.醫療審議為員會的制度要做改進(如:一問一答等...) : 4.新增醫療法第82條之1: (由廖國棟立委及趙天麟立委所提) :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責刑事責任。 : 前項所稱重大過斯,係指嚴重違反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之行為。 :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因重大過失致病人死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 : 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少一個"萬"字差很多) : (醫療訴訟有刑事上限了耶~灑花~不過換算新台幣1500萬好像也不便宜...) : 5.李應元立委提的法案(小弟只節錄部分~字好多...)其實大同小異~ : a.發生醫糾,醫院最長應於14日內交出複製的病例本 : b.推動"無過失"醫療責任險,醫糾判刑上限的確立(同上) : c.醫療常規訂定經醫事主管機關自行去喬 : 以 上 : ======================================================================================== : 題外話: (法務部的咖啡不錯喝...) : 看來好撒瑪利亞人法是掰掰了~~~(默) : 在場民眾普遍對醫事人員觀感不佳(敵意?),女支者應該要付不少責任,何時也來組個 : Avanger醫療版以正大眾視聽(誇大不實、內容偏頗 → 告!) : 會議當中三不五時插播婦產科(招生中)廣告時間XD : 議事過程中似乎有個自稱是醫師/律師雙學歷的傢伙,但言談一點也不像,可以幫人肉嗎? : http://imgur.com/dw6q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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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還真不懂這篇為啥沒有人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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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1:48, , 2F
我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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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幫忙推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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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法務部有現場族字稿,不然到時被反咬個妨礙名譽就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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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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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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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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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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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推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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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大力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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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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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告的話我也願意贊助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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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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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22:13, , 22F
支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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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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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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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7:00, , 26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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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17:33, , 27F
推!敢公然說謊就要付出代價~
07/10 17:33, 27F

07/11 19:32, , 28F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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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57, , 29F
08/31 14:57, 29F

08/31 19:36, , 30F
快告阿
08/31 19:36,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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