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想] 早上五樓的公聽會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zhilone (持續修業的魔術師)時間14年前 (2012/07/07 01:12)推噓30(30推 0噓 0→)留言30則, 29人參與討論串3/10 (看更多)
江俊傑 律師
職稱
李永裕律師事務所聘任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學士
專長
民法、刑法
經歷
專利代理人
律師高考及格
臺北地方法院公設辯護人
國際刑事法學會臺灣分會助理
登錄
地區
臺北、桃園、台南
衛生署沒有這位江俊傑醫師
請有錄音或錄影的人士提供相關資料
我想這應該可以起訴
我們可以提醒台北地檢署來提起公訴!
他在公聽會上公然說謊,並且有涉嫌詐欺,公然威脅
全台灣醫療人員因此蒙受精神損失
可否有醫法雙修人士來協助
我相信有許多人願意資助部分律師費
(至少我願意)
※ 引述《me (秘密)》之銘言:
: 小弟不才,只是個自以為是的聶法雷姆,請各位先進、前輩、版友不要炮太兇...
: 今日夢見法務部五樓所招開的"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探討"
: 據說原名稱為醫療行為"去刑化"之探討(名不正、言不順,後續會講...)
: 一開始就有民間團體拉白布,抗議"醫署相護、人民無助"之類的跳針行為就先不討論~
: 其實各界(藍綠立委、醫界、法界)有部分共識在於:
: 1.推動比照交通事故的第三強制責任險,建立有強制性的"醫療責任險",使病人家屬獲得
: 快速賠償 (至於錢從何處來應該又有得戰了...)
: 2."合理化"醫事人員過失醫療行為的刑事責任(未來會修法,近期內會排入議程)
: PS:美牛看來會在近期內搞定,藍綠立委各表欣慰
: 3.法律途徑外的溝通管道效益低落導致醫糾案件頻傳,司法院、衛生署怠職 XD
: =======================================================================================
: 接下來是大亂鬥時間~
: 在醫療行為"去刑化"這塊會場看來應該"近期內"是無解的,所有民眾代表、無膽代表?部
: 分法界人士都表示"堅決反對",推的話還很有得搞...
: 因為公聽會的"前"名稱對於某些人很刺激,所以有不少民眾發言時都在跳針這一塊
: 當中不乏:計程車司機撞死人與醫生醫死人來做比喻的這種"經典"言論
: 當然啦~在公聽會所發的資料裏頭說醫界是"拿著救人的假美名來當合法的殺人犯"、"既得
: 利益階級"等等字眼來形容的文件也是有的~(哀)
: 好在大部分的立委、法界、醫界先進們都十分理性,並且點出:(但僅只是點出...)
: 1.應加強走法律途徑外的溝通管道,現階段的方法仍大大不足
: 2.不能限制民眾興訟自由,以刑逼民仍無解...(買一送一正夯)
: 3.醫療審議為員會的制度要做改進(如:一問一答等...)
: 4.新增醫療法第82條之1: (由廖國棟立委及趙天麟立委所提)
: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責刑事責任。
: 前項所稱重大過斯,係指嚴重違反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之行為。
: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因重大過失致病人死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
: 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少一個"萬"字差很多)
: (醫療訴訟有刑事上限了耶~灑花~不過換算新台幣1500萬好像也不便宜...)
: 5.李應元立委提的法案(小弟只節錄部分~字好多...)其實大同小異~
: a.發生醫糾,醫院最長應於14日內交出複製的病例本
: b.推動"無過失"醫療責任險,醫糾判刑上限的確立(同上)
: c.醫療常規訂定經醫事主管機關自行去喬
: 以 上
: ========================================================================================
: 題外話: (法務部的咖啡不錯喝...)
: 看來好撒瑪利亞人法是掰掰了~~~(默)
: 在場民眾普遍對醫事人員觀感不佳(敵意?),女支者應該要付不少責任,何時也來組個
: Avanger醫療版以正大眾視聽(誇大不實、內容偏頗 → 告!)
: 會議當中三不五時插播婦產科(招生中)廣告時間XD
: 議事過程中似乎有個自稱是醫師/律師雙學歷的傢伙,但言談一點也不像,可以幫人肉嗎?
: http://imgur.com/dw6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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