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失敗的公費生制度
沒錯,就是這份公告
在沒有遇到事情之前,我也不相信有這麼誇張,
連被抓去守免錢的急診,都會被醫事處刁說進行其他科別業務,公費時間不算
不好意思,偏偏就是有苦主這樣被搞了。
大家都說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但是規定擺在那邊,如果對方擺明要依法行政你,你也只能謝謝指教
天皇老子去講都沒用(不一定啦,也許騜上去講真的有用也說不定)
不要不信邪,各位苦命公費生們,如果醫院叫你做其他科的事
拒絕不了的話,叫醫院發個文給醫事處,白紙黑字說你可以去,再去做
總之,公費生比當兵還慘
當兵至少國防部不會凹你,時間到了就發退伍令給你
公費生,被揮來喝去,在荒山野地N年,最後能不能拿到那張彩色證書,都還要求神拜佛的
生怕京城內冷氣房中的官爺們,又突然想到哪條陳年舊文,拿來刁你,繼續扣你命根子..
心酸哪~
※ 引述《hahawow (哇哈哈)》之銘言:
: : 我覺得這點有點誇張,
: : 不只公費醫師, 現在很多醫院幾乎都要專科醫師支援急診吧 ~~
: : 不知道其他公費醫師們有碰到這種事嗎?
: : 需要事先報備支援急診嗎?
: http://tinyurl.com/9jh5ge5
: 發文單位:
: 行政院衛生署
: 發文字號:
: 衛署醫 字第 0900074004 號
: 發文日期:
: 民國 90 年 12 月 03 日
: 資料來源:
: 行政院衛生署公報 第 31 卷 8 號 76 頁
: 要旨:
: 有關公費醫師於服務階段至非本署分發之醫院支援、教學研究,其時段管
: 理原則
: 主 旨:有關公費醫師於服務階段至非本署分發之醫院支援、教學研究,其時段管
: 理原則如說明二,請轉知所轄 (屬) 醫療機構,依本署規定辦理,請查照
: 。
: 說 明:一 依本署公費醫師分發服務原則第六點規定,公費醫師應至本署分發之
: 醫院及科別服務,非依本署分發之醫院及科別服務,其服務期間之年
: 資不予採計,上開規定之意旨即在落實公費醫師履行其服務義務。
: 二 為避免公費醫師藉支援或教學研究名義,規避履行服務義務,其於服
: 務階段至非本署分發之醫院支援、教學研究,除應函報本署同意外,
: 並應遵守下列時段管理原則:
: (一) 公費生於服務階段,可至公立地區醫院 (含地區教學醫院) 、台灣
: 地區衛生所或本署指定之機構支援醫療業務,其支援時間以不超過
: 每週二個時段為上限 (一時段為四小時,以下同) 。
: (二) 公費生於服務階段,可至公立區域醫院以上層級之醫院 (含區域醫
: 院) 支援醫療業務,其支援時間以每週一個時段為限。
: (三) 公費生於服務階段,可至公立區域醫院以上層級之醫院 (含區域醫
: 院) 教學研究,其教學研究時間以每週一個時段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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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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