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失敗的公費生制度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10/11 19:02),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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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4:27,
居然連釋憲都敗訴!? 我想看是哪一條釋憲案…好過份XDDD
10/11 14:27

10/11 18:27,
釋 字第 348 號 http://tinyurl.com/9dcxrdb
10/11 18:27
謝謝有板友提供本釋憲條文。 至少在在下看來,這篇條文… 一,並無說明賠償解約、行政救濟、民事訴訟解約是否可行。 (有大法官提出的不同意見書有點到這是有爭議的) 的確本辦法是一個民法和約(先不管其其契約性質… 有契約就該有一個合理的,公平的解約辦法。 除非,大家都認為解/違約的時候連醫師執照都必須取消掉是合理的賠償… 否則在下不認為這是一個公平的合約制度。 二、並無說明大學聯考完, 剛考取公費生的學生是否具有可簽定本公法合約的民法上效力。 只說它符合公平民法『契約』的一環。 但這裡有一個盲點 - 民法的『完整行為能力』是幾歲呢????? (除非公費生的同意書,是監護人都同意簽名… 我不清楚) 本篇大法官釋憲,基本上只有說明公費生制度是符合民法契約規範的合約. 它是什麼樣的契約?如何救濟?契約內容是否合理? 在不同意見書與協同意見書中其實仍可見很多可以進一步釋憲、訴願的地方。 公費生無論如何是一個被時代所需要的制度。 但其契約內容的合理性,弱勢(醫學生)的權利是否被不公平對待了, 甚至我們能不能免於受到制度更改而無預警被害? 這些都是需要大家更進一步的提出意見甚至抗議的地方。 所謂的『軟土深堀』… 雖然這世界絕對不是『只要我xx,沒什麼不可以』。 但既然還有努力的空間,就更要不懈的努力下去! 我不知道這個小島鬼不鬼島, 但是我的話,我絕對不願意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死去。 不為什麼。 只因為我還活著。 我 還 活 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5.196.200

10/11 19:05, , 1F
有想過要從別點切入,不過得要有人犧牲經行政處分訴願訴訟
10/11 19:05, 1F

10/11 19:06, , 2F
才能再釋憲,這一趟走下來要好多年還不一定成功
10/11 19:06, 2F

10/11 20:23, , 3F
乾脆開個公費生FB 來研究該怎麼捍衛自己的權利
10/11 20:23, 3F

10/11 20:56, , 4F
just do it…please
10/11 20:56, 4F

10/31 15:30, , 5F
文章代碼(AID): #1GTgS_aG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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