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病歷中文化???(回應hahawow與laugh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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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 溝通的目的不就是要讓人懂嗎~~
至於溝通的載體該是什麼形式 應該是讓溝通的雙方彼此可以自由決定的
任何明文的硬性規定一定有其背後深刻的思維
不論是規定共筆的中文字部分要用標楷體製作 還是規定病歷要用英文書寫
想當年我還經歷過共筆規定得用毛筆來寫的年代哩XD
若沒我以及當時的有志之士一起跳出來反抗
現在的學弟妹們恐怕做共筆前都還得磨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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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0:20,
10/13 10:20
芙丸: 你這不是見到我了嗎XD
推
10/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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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另一個可以討論的好問題~
就是 "規定用英文寫病歷 是否有助於提升大家的英文論文寫作能力?"
我想如果只是用答是非題的思維來回答 這題答案應該是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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