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離職後扣薪之疑義
※ [本文轉錄自 zooxalju 信箱]
是這樣的
我是個這個月(10月份)剛離職的醫師,
拿到上個月(9月份)的薪資發現有幾筆扣薪有疑問,
經過跟原醫院相關主管溝通後,
仍有一些不太接受之處,
想問問大家在醫院的經驗,
以及要怎麼處理
但又怕用自己ID發文,被認識的或原醫院上級認出,
醫界很小的,怕影響去其它醫院apply
所以是否可以藉由版主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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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小的原任職醫院每週定期都會舉行全院性會議,
院方有規定醫護人員的出席率(規則是有賞也有罰),
不知是否因為小的硬是要離職,
讓上頭不高興,所以秋後算帳還是真的違反規定,
調出出席記錄
小的明明出席率都在規定內,
但主管卻硬是堅持要扣薪,
目前爭議在於有段時間,
小的因為直系長者告別式,請喪假未能出席,
若分母多增加這喪假的天數,
就低於院方規定的出席率必須要扣薪,
主管堅持的理由是院內規章----------------------
"作業時間將於每季結束後統計當季出席率(扣除外訓、公假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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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院方認為只有外訓、公假才可以扣除,喪假是無法在扣除的選項中
但勞基法不是規定如下嗎??
難道醫護人員都全然不適用勞基法呢??
http://laws.cla.gov.tw/Chi/FLAW/PrintFlaw02.asp?lsid=FL014935&ldate= 第 3 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
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另外9月份的薪資又被超扣一個不明帳目
詢問之下
該主管說是因為8月份沒有扣到,所以9月份要扣
這.............可以這樣都沒告知就扣除嗎?
若我沒詢問,是不是就白白被扣的不明不白的?
好同事跟我說
息事寧人,還能拿到錢,留下命走人就感謝老天了,
不要跟大鯨魚PK
醫界這麼小,被封殺,被留臭名實在不划算
唉..........................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zooxalju (210.60.122.1), 時間: 10/03/2013 20:22:40
※ 編輯: zooxalju 來自: 210.60.122.1 (10/0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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