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截肢醫學倫理請教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畫皮)時間11年前 (2014/08/04 22:52), 編輯推噓8(8011)
留言1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最近遇到兩個case 中年男性 約40% major burn conscious 稍不清楚 約12分 無法自己判斷 主要問題是雙下肢深度太深 判斷需截肢 唯一的家屬 是前妻(分居兩地N年 但未辦離婚) 但強烈拒絕amputation 寧願死亡也不願意截肢 另一個是 60歲女性 精神異常 患PAOD 且嚴重併發症 下肢黑掉 但自己和唯一的家屬也拒絕K腳 像這類病人 明明K掉還有機會survive 像遇到這類問題該怎麼辦 拿出救命條款 硬K嗎? 內科說去hospice 又合理嗎? 不知各先進有何看法 感謝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87.96.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dstudent/M.1407163965.A.D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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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妥說明書,螢光筆劃線,所有相關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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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hospice ,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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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被告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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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安寧卻不想活的case多半是扯到長照的花錢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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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DNR簽出來,讓值班醫師好睡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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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外科想硬K,內科也不會反抗吧,反正轉service脫手。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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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要硬K啊...留一具全屍給他家人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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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比你被告拿自己幾年薪水養他家人來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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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pice,通常沒有這麼好講話,八成轉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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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23:40, , 10F
不K,惡化,家屬扯你有醫療疏失, 硬K,也會被家屬告,所以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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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跟家屬討論,確定不K,可以轉就轉,不能轉先寫好同意書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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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病人家屬,不K可能會掛掉,願意take risk就push hosp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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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pice不是這樣用的 頂多只能說與家屬病人達成協議 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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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自主權 最後可DNR hospice不是用push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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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hospice的觀念還要包括病人即使不截肢 也盡力維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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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舒適 減少不適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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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常常面對救不回來的病人的ICU重症醫師 對這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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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的應對跟重症病人的緩和醫療也會比一般醫師懂 他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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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在自主權跟病人生命權中間拿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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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tvuzr9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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