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沒在看病也可以告人妨害執行醫療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肥娟)時間1天前 (2024/09/17 20:27), 編輯推噓7(15838)
留言61則, 26人參與, 58分鐘前最新討論串1/1
男醫真的要保護自己,有爭執先錄影 。 不然被不講理的同事(網紅)拗爛班後,還在網紅的IG被封為台東黑名醫(以下簡稱為黑名 醫)就算了;網紅還莫名其妙的誣告黑名醫「強制罪、妨礙執行醫療業務」等 。 還好檢察官明察秋毫,認真仔細的看完急診室監視錄影,還給黑名醫清白。 實際過程如檢察官見解: 1. 兩人在交接班中爭吵 2. 網紅嘴巴說要下班,自己旁邊的出口不走,挑釁式的貼近黑名醫,叫黑名醫「走開」 3. 黑名醫覺得網紅莫名在找碴,站在原地不動繼續錄影 4. 網紅再接著開始惡人先告狀,嚷著是黑名醫不讓他下班 。網紅氣管內管插管學理不行, 和黑名醫吵到腦羞捨不得走 5. 過程中,並沒有任何人限制網紅的行動,何來強制罪(妨礙自由) 6. 該下班的網紅不走,且網紅從爭執開始到結束,也沒有診視任何病人,何來妨礙醫療業 務? 下圖是網紅控黑名醫強制罪和妨礙醫療的不起訴書,被告是黑名醫,告訴人是網紅 。 https://imgur.com/a/3wfN5R5 下圖是網紅FB說法,他文中的C同事,即事網紅在IG封的台東黑名醫 https://imgur.com/a/e4I5PJr 網紅在FB上編故事表示自己多委曲,一切都有錄影,網紅卻不敢把錄影內容給大家公評。 按照網紅在FB上的生動描述, 或是更之前指稱"黑名醫一堆「違法事件」請樓上爆米花準備 好",黑名醫應該改封為"黑狼醫",直接吊銷執照比較適合;即使黑名醫早早歡迎網紅,請 網紅公開完整且沒經變造的影片,網紅一樣沒膽公開影片自秀下限,因為監視攝影內容,明 白就是網紅吵架吵到腦充血捨不得走,當然也騙不了檢察官 。 這就是網紅的一貫手法,惡人先告狀,無中生有 。 有關一開始的爭吵原因,排班預假之爭: 確實, 預假不需要特別跟同事討論,本來各人就有各自的隱私; 連放12天不是什麼新聞, 誰都會想出去走走,好好放鬆一下; 在12天內, 想上15個12小時班也沒什麼, 體力好想多賺錢,本就理所當然   只是,網紅同時結合以上3點, 搶到排班權就見獵心喜, 不事前和院長、主管或同 事等任何相關人溝通,逕自在 2天月28內, 又要放假16天;又要在剩下的12天上15班(每班 12小時) ,還想帶風向誣賴同事, 表示「是黑名醫同事, 害她在一個月內, 辛苦的上了3 次連值36小時急診班」 來看事實,以下是網紅排的2月班表: https://imgur.com/a/ZzUJqUJ 第一行是網紅,第三行是黑名醫 D:08—20 N:20—08 B:08—隔日08,24小時 *成功是網紅自己請纓去賺外快 悽慘的黑名醫得: 晚上8點開始,連值36小時後,休息12小時,再日夜倒上24 小時,中間2/11-2/12,白班轉夜班,面對假日人潮的同時,還得調時差。 下圖是網紅稱其配合黑名醫,連值36小時部份 https://imgur.com/a/N7rPPTh P.S.誣指別人違法行醫,黑名醫,醫療能力不行, 還能有比這更過分的說法?? 一天24小時,切白、夜2個班,12天硬要排超過12班(網紅排15班),本就勢必得連 上 36小時;想必「網紅的國文及數學,都和我們一般人不太一樣」,15-12=3,除非硬擠月 初月底, 否則本來就是得連上36小時3次,完全是黑名醫在配合網紅,網紅可沒任何妥協。 這就是網紅的一貫手法, 用部分事實誤導,再輔以通順流暢文章,連珠炮式的謾罵。 局外人一稍微不查,可能就信以為真。 以下是小整理: XX為真, XX為假; 事實為XX 1、黃自己安排12天連續假期為真,「大家都能和黃溝通排班」為假;事實上網紅安 排2月中度蜜月出國、月初露營地業配,行程都已卡死(如前附的班表),不靠黑名醫沒日 沒夜的填班,2月急診班表直接開天窗。 2、黃2月連值36小時班3次為真,是因為「配合黑名醫的要求」為假;事實上她2 月28天中放假 16天,又要再剩下的12天中硬塞15班,本就得連班36小時3次 3、黑名醫使用影像輔助雙人插管時,需有人協助推管為真, 插不上管、違法讓護理師插 管為假;事實是這個已經「10幾年的插管方式, 網紅不了解也不查證」 就直接挾怨誣指同 事,違反醫師法讓護理師插管。 網紅不懂硬拗的相關文章如下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715068646.A.551.html    4、接續FB的筆戰,網紅和黑名醫在交班時爭吵為真,黑名醫限制網紅行動為假;事 實是網紅說自己要下班時,故意不從她旁邊的急診大門離開,氣沖沖的往黑名醫貼過來,叫 黑名醫走開, 接著再開始嚷著黑名醫不讓她下班 5、最早先的兩方爭吵導火線,網紅 IG圖:黑名醫曾在晚上8點左右,LINE電 話給網紅催班為真,晚上10點還打電話騷擾她為假;事實是網紅總在”院方要求班表排出來 的deadline”,仍然無法決定她的私人行程, 黑名醫在LINE留言催促也沒用, 才不得不LI NE電聯網紅,時間也不過是晚上7、8點,網紅也知道自己拖班太久,曾回電過黑名醫。 綜合以上, 不知網紅對黑名醫有什麼執著, 黑名醫做什麼事, 她都要指指點點;尤 其是4和5, 網紅還會幻想黑名醫對她的行為, 超出一般同事及男女份界。還好檢察官還黑 名醫清白, 否則現在MeToo正紅, 憑網紅一面之辭, 黑名醫真的是痴漢又惡心。黑名醫雖 然各方面都仍有很多需要精進的地方,但在住院醫師時期,守小醫院單線醫師急診,已有能 力5分鐘內和護理團隊共同完成,外傷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病人(traumatic OHCA)氣管內 管、雙側胸腔引流管等ATLS急救處置的黑名醫,怎樣也輪不到不學無術,只會大聲嚷嚷"插 管是一個人的事"的網紅來評論吧! https://imgur.com/a/oZ77Acm 網紅因上面的言行,被黑名醫告妨礙名譽後 也是繼續扯謊, 換得不起訴處分 https://imgur.com/a/jZqGKfb P.S. 麻煩注意,這裡的被告和告訴人,和前面的妨害自由是相反的;被告是網紅,告訴人 是黑名醫 網紅攻擊黑名醫"急重症病人都不處理" 結果網紅能提出來的證據,卻只有偽證 只要各位有認識,網紅”現在任職醫院的任何醫師” 不管是看班表還是醫令系統,一查詢就知道, 112年12月15日20時03分的來診病人, 看診醫師是黑名醫, 而不是網紅 且該病人是在12/15當晚來診,急診治療時間約2小時多後,即離開急診去做進一步處置,並 沒有留給隔天接班的網紅。 隔天12/16,遲到30分鐘才來接班的網紅 12/15會出現在醫院? 網紅頂多在隔天12/16補些耗材罷了。 可能以網紅的國文水準,認定這樣就是他代黑名醫診視病人吧!! 畢竟對網紅來說,晚上10點, 6點, 8點來電, 意義也是一樣的 https://imgur.com/a/GDMtnvd 總結,一開始是網紅為了排班,和黑名醫在網路上筆戰。過程中,網紅鋪天蓋地試 著從醫療專業、工作態度、個人私德等等,全方面抹黑黑名醫。但在筆戰過程中,網紅工作 排班自私自利找人麻煩、醫療知識水準不足、慣性說謊抹黑他人等事實,反而像迴力鏢一樣 打回網紅,一件件顯現出來。這位網紅想當真網紅的發展性可能不大,如果當網軍匿名攻擊 對手的話,看起來倒是蠻有潛力的,願網紅才有所用~~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 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單獨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水域 2.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冷氣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7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726576027.A.ED3.html

09/17 20:34, 1天前 , 1F
到底重點是啥啊?
09/17 20:34, 1F

09/17 20:35, 1天前 , 2F
辛苦囉 每篇文章你都第一時間推文誤導
09/17 20:35, 2F

09/17 20:35, 1天前 , 3F
重點就是要錄影,其他的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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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36, 1天前 , 4F
說謊造謠別人"第一時間推文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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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39, 1天前 , 5F
對文中的事實有疑問,請直接反駁,不要為吵而吵,謝
09/17 20:39, 5F

09/17 20:39, 1天前 , 6F
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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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41, 1天前 , 7F
誣指別人誤導,提不出任何證據,那才真的是為吵而吵啊
09/17 20:41, 7F

09/17 20:45, 1天前 , 8F
更何況,問重點是啥,跟"誤導"有何關聯?
09/17 20:45, 8F

09/17 20:50, 1天前 , 9F
Mark前面不是鼓吹誣告早點告? 實務上是,檢察官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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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50, 1天前 , 10F
被誣告的被告」不起訴後,才是「被誣告的被告」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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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50, 1天前 , 11F
誣告的時機,mark 在前面相關文章的跳針留言,還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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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50, 1天前 , 12F
倌隱藏跳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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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52, 1天前 , 13F

09/17 20:54, 1天前 , 14F
Mark為何要這樣幫網紅,我是不懂啦,不過他其他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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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0:54, 1天前 , 15F
的見解,也都適合直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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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06, 1天前 , 16F
私人糾紛真的不用一直po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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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10, 1天前 , 17F
醫生間口頭爭執,可以前無古人的,告「強制罪」「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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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10, 1天前 , 18F
礙執行醫療業務」,給同行看看這種案例,有警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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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10, 1天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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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22, 1天前 , 20F
無聊
09/17 21:22, 20F

09/17 21:41, 1天前 , 21F
所以到底問重點是什麼,跟"誤導"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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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42, 1天前 , 22F
我從來沒有"鼓吹誣告早點告",妳說謊造謠成性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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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43, 1天前 , 23F
我曾被告刑事案件後,隔天立刻遞狀告誣告,妳扯啥"時機"?
09/17 21:43, 23F

09/17 21:45, 1天前 , 24F
口頭爭執不靠訴訟,不然要找誰仲裁?
09/17 21:45, 24F

09/17 21:45, 1天前 , 25F
還是要靠大小聲?靠拳頭?
09/17 21:45, 25F

09/17 21:46, 1天前 , 26F
被告妨害自由很恐怖要貼文,告人家妨害名譽很有道理?!
09/17 21:46, 26F

09/17 21:50, 1天前 , 27F
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09/17 21:50, 27F

09/17 21:51, 1天前 , 28F
別再誤導,你這樣做,誣告起訴書可以秀一下? 照你的
09/17 21:51, 28F

09/17 21:51, 1天前 , 29F
作法,是高機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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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 21:51, 1天前 , 30F
一樣是給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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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6:29, 1天前 , 31F
私事互告根本沒人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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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7:32, 1天前 , 32F
沒什麼重點,也不是很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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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01, 1天前 , 33F
對當事人很重要,但其他人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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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22, 1天前 , 34F
日內瓦誓言去重讀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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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8:48, 1天前 , 35F
別傻啦, 跟波牙波醫議題一樣, 只有當事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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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9:42, 1天前 , 36F
哪家醫院說一下,說不定最近有轉職需求,避一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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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0:49, 1天前 , 37F
署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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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24, 1天前 , 38F
你只能選擇遠離 除此之外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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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34, 1天前 ,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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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49, 1天前 , 40F
遇到會me too會告人的同事有慘到 聽個八卦放雷
09/18 12:49, 40F

09/18 13:06, 1天前 , 41F
工作中有不合的同事真的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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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4:34, 23小時前 , 42F
不在現場最好少評論,等下一起被告…這種類型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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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4:34, 23小時前 , 43F
及早遠離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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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5:43, 22小時前 , 44F
好的,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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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8:02, 20小時前 , 45F
之前好像吵過一次,現在是判決出來了?不過私人恩怨旁人還是
09/18 18:02, 45F

09/18 18:02, 20小時前 , 46F
不要插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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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06, 17小時前 , 47F
呃 醫學生版po這個.?
09/18 21:06, 47F

09/18 22:09, 16小時前 , 48F
私人恩怨上法院去解決
09/18 22:09, 48F

09/18 22:21, 15小時前 , 49F
要別人秀誣告起訴書做啥?妳根本搞不清楚重點啊
09/18 22:21, 49F

09/18 22:21, 15小時前 , 50F
到底我問妳重點是什麼,跟"誤導"有何關聯?
09/18 22:21, 50F

09/18 22:22, 15小時前 , 51F
被告妨害自由很恐怖要貼文,告人家妨害名譽很有道理?
09/18 22:22, 51F

09/18 22:23, 15小時前 , 52F
別人不可以告我,我可以告別人,這根本雙重標準啊
09/18 22:23, 52F

09/18 22:24, 15小時前 , 53F
我從來沒有"鼓吹誣告早點告",妳說謊造謠卻不面對問題!
09/18 22:24, 53F

09/19 07:19, 6小時前 , 54F
好了拉 大家對這個沒興趣
09/19 07:19, 54F

09/19 07:43, 6小時前 , 55F
支持捍衛自己
09/19 07:43, 55F

09/19 10:06, 4小時前 , 56F
排班糾紛很麻煩,所以我後來都叫無利益衝突的助理
09/19 10:06, 56F

09/19 10:06, 4小時前 , 57F
排,排不出來的天數就用抽的最公平
09/19 10:06, 57F

09/19 10:15, 4小時前 , 58F
判決出來了? 醫學生版如果討論訴訟 可能討論不完
09/19 10:15, 58F

09/19 11:56, 2小時前 , 59F
排到可以告同事「妨害自由」「妨礙執行醫療業務
09/19 11:56, 59F

09/19 11:56, 2小時前 , 60F
台東網紅也做到前無古人啦~
09/19 11:56, 60F

09/19 13:19, 58分鐘前 , 61F
09/19 13:19, 61F
文章代碼(AID): #1cwNMRxJ (medstudent)
文章代碼(AID): #1cwNMRxJ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