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醫師見路倒 僅四成願搭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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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ka (moka)時間17年前 (2008/03/04 21: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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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對路倒的病患應該屬於"無義務". 稱為「無義務」係指,行為人對於被害人無依法令(例: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二項. 規定,父母對子女有保護之義務…)或契約(例:養老院之人員對於照顧之老人有保護. 之義務…)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之責任。. 遺棄罪可以分為刑法293條 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294條 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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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4推 0噓 3→)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CKJJJ (黑傑克)時間17年前 (2008/03/02 20: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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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倒不救在台灣有罪 至於飛機上不救有無罪比較複雜. 最基本當然先看飛機註冊在哪一國名下 適用哪一國法律. 大部分國家規定要救 但沒救起來也不能告你. (事實上以飛機上的環境設備來看 也確實不該強求醫生太多 XD ). 相關規定中最廣為人知的是美加的條文(Good Samaritan Law). Wi
(還有284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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