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納入所得稅扣除 沒有上限

看板money (賺錢)作者 (要學理財找我)時間19年前 (2006/05/27 19:0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中廣新聞網 】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全民健保保險費納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中, 而且沒有上限規定,也就是民眾的健保費都可以列為減稅範圍;在法案過關後,明年民眾 報稅就可以適用. 根據現行法條,民眾報稅時,如果採取列舉扣除額,保險費的扣除額,每人只有二萬四千 元的上限;不過,立委認為,如果一般性的保險可以列入扣除範圍,為什麼強制性的全民 健保不能列入,因此,提案修法,經過委員會審查後,達成共識,並完成修法;根據修法 過關的法條內容,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依舊維持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人身、 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每人每年兩萬四千元上限,不過新納入的全民健保 保費,每人每年申報時將不受金額限制;也就是民眾每年所繳交的健保費,都可以列為減 稅範圍. 根據財政部的估計,在法案過關,正式實施後,國庫將短收數十億元;以一個每月負擔全 民健保費三千元的單身、無受扶養親屬納稅人為例,全年三點六萬元健保費,選擇採列舉 扣除額報稅時,若適用稅率為百分之十三,全民健保的三點六萬元支出可以節稅四千六百 八十元.全案預計明年報稅時,民眾就可以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99.22
文章代碼(AID): #14U38fr0 (money)
文章代碼(AID): #14U38fr0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