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投資型保單 課不課稅看動機

看板money (賺錢)作者 (新年新希望~)時間17年前 (2008/01/05 22: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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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nsurance 看板] 作者: dragon0204 (Han!)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新聞] 投資型保單 課不課稅看動機 時間: Fri Jan 4 15:00:19 2008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8.01.04 投資型保單課稅與否,最近成為熱門議題。專家認為,如有明顯避稅動機,仍有被課贈與 稅或遺產稅的困擾;要保人和受益人非同一人,身故保險金超過3,000萬元的部分,也要 計入最低稅負。民眾千萬要留意保險可能涉及的稅負問題,以避免利用保險規劃節稅不當 ,反而遭補更多的稅額。 一般消費者購買保單,大都不會有所得稅的問題。因為,依稅法規定,不管是年金保險、 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都免納所得稅。 會被課稅的大都是投資型保單,屬於變形的人壽保險,過去被課稅的案例,以補課遺產稅 居多。 高等法院已有多起判例,只要是生重病、投保金額大、距離死亡時間短,因違反保險所認 定的「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因此基於實質課稅原則,都被補徵遺產稅。 三通稅務顧問公司總經理邱正弘分析,會不會被課稅,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是看購買的 時間點。檢視過去被課贈與稅的投資型保單,幾乎都是在購買後三年內死亡。因為保險給 付必須具有「不可抗力」和「不可預料」的特性,如果是帶重病投保,就與保險的立法意 旨不符。曾有某巨富得癌症之後投保鉅額投資型保單,雖然隔了七年才過世,最後還是被 要求補繳遺產稅。過去還有很多人知道自己不久於世,迅速將名下的現金轉換成保險,甚 至去向銀行貸款買投資型保單,也難逃被課遺產稅。 此外,由於累計壽險投保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就會被認定為高額保險,必須填寫「財 務狀況告知書」,過去為了要順利核保,很多人購買保險的目的都會直接填寫「節稅」, 將來反而成為國稅局或法官判決是否補稅的呈堂證供,想賴都賴不掉。 邱正弘表示,從過去被補稅的案例推估,只要遺產金額超過5,000萬元,未來都有可能是 被國稅局追稅的對象。一般分期繳納、長期投資的消費者,其實不用過度緊張。 另外,最低稅負實施後,若要保人和受益人非同一人,身故保險金超過3,000萬元的部分 ,還是要課徵最低稅負。 -- 台北錠嵂專業客觀保險經紀人-松翰(淡江保險系) e-mail,msn: dragon02042002@hotmail.com 手機:0932-229-329 錠嵂保險經紀人成立於1985年 全國前三大保險經紀人公司 連續二年2006.2007年榮獲國家級肯定台灣保險卓越獎-人才培訓卓越獎 http://www.lawbroker.com.tw/ 歡迎大家多多指教和請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38.1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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