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異動重點說明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猴子)時間14年前 (2010/11/08 22:09), 編輯推噓9(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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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版板規之異動主要為第一、二、十四條, 其餘條文內容及編號或稍有更動, 但與 2010/09/25 版之涵蓋範圍並無出入, 現將第一、二、十四條板規條文及異動重點說明如下: 第一條 禁止發文之行業、範圍 一、十八禁行業、十八禁場所 part-time 板為非十八禁看板,是故一切從嚴。 按:網咖以地區為準。 二、網路視訊聊天、發牌員、彩券行或賭博相關行業。 三、經由本板宣判為不受歡迎之用戶以及停權之使用者、公司及雇主。 四、所有違法工作、違反校規、學術倫理、經板主主觀判定可能造成身心問題 及社會問題之工作。 罰 一、二→劣退+永久水桶 則 三、四→劣退+視情節嚴重追加水桶兩週~永久水桶 ===================================== 直接明文禁止「彩卷行或賭博相關行業」。 第二條 禁止發文之文類、內容 注音文、空白文、一行文、詢問錄取事宜、重複揪團、門號換現金、文未50字、 徵求或轉讓手機、創業、開戶、填寫個人資料、內文不詳、部落格貼文、 張爸文、沒有業績壓力、訓練期間不支薪、文章內含菸品品牌、傳直銷文章、 網路賺錢、藥物試驗、當日自刪重發(手動置底)…因應時代潮流而增減。 註:求職,請左轉出去到 Job-Hunting 正職,請左轉出去到 job 翻譯,請左轉出去到 translator 家教,請左轉出去到 HomeTeach、need_student 志工,請左轉出去到 Volunteer 其他待狀況發生,板主會陸續補充,此類文章一概刪除。 罰 白字→刪文 則 紅字→劣退 =========================== 刪除「無底薪」,往後直接以工時+薪資不明判定劣退。 第十四條 討論板務請前往 part-timeBM 板 檢舉違規或討論板務請洽 part-time 板務板(part-timeBM)。 ======================================================== 請善用板務/檢舉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7.104

11/08 22:13, , 1F
超商業的問題還沒回答阿,賣菸酒算不算18禁
11/08 22:13, 1F

11/08 22:17, , 2F
之前用版規1把彩券行永久水桶 現在要改了?
11/08 22:17, 2F

11/08 22:19, , 3F
一直都沒變,但既然有人看不懂,那就明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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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20, , 4F
噗噗,你現在是特別列出來,跟18禁就沒關了阿
11/08 22:20, 4F

11/08 22:21, , 5F
btw 社會局 勞工局 跟台彩的回應還挺有趣的
11/08 22:21, 5F

11/08 22:25, , 6F
公益彩券不被歸類在博弈,也非不良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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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26, , 7F
而台彩的經銷商規定也沒未成年雇員的禁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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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28, , 8F
那位因為18禁理由被永久水桶的 還真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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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29, , 9F
最後還是要請教版主,超商業為何不禁止?
11/08 22:29, 9F

11/08 22:30, , 10F
按照你在BM版所做的說明,有賣18禁產品皆應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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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31, , 11F
止才是,不該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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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33, , 12F
希望版主能對版規1-1來個詳盡的解說~感謝
11/08 22:33, 12F

11/08 22:45, , 13F
就算法律允許板主也未必要照單全收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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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45, , 14F
如果閣下不滿的話請去組務板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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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46, , 15F
更甚者請去聯署罷免板主,自己當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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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50, , 16F
所以在版規還沒定下之前先把人給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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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2:51, , 17F
至於申訴就免了 我想知道的是1-1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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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0:11, , 18F
對版主提出疑問不過是小事 動不動就要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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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0:11, , 19F
訴 不覺得小題大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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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0:16, , 20F
彩卷是彩色的考卷?? 還是彩券??
11/09 00:16, 20F

11/09 00:17, , 21F
版主動不動就祭水桶. 不知是小事還是大事
11/09 00:17, 21F

11/09 00:17, , 22F
討論??有得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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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00:18, , 23F
還有. 對求職者個人資料的保障呢??
11/09 00:18, 23F
更正錯字。 ※ 編輯: weedyc 來自: 118.232.147.104 (11/09 01:43)

11/09 02:55, , 24F
不爽不要用,要用就遵照規定來
11/09 02:55, 24F

11/09 02:56, , 25F
有問題,自己想辦法也去開一個版,自己當
11/09 02:56, 25F

11/09 02:56, , 26F
當板主、當站長
11/09 02:56, 26F

11/09 07:32, , 27F
喔??開始放大絕了??不爽不要用..
11/09 07:32, 27F

11/09 07:33, , 28F
還是要檢舉先打個三十大板耍耍官威??
11/09 07:33, 28F

11/09 10:44, , 29F
推版主很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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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11:10, , 30F
推版主很用心~~但希望能多一點勞資平衡
11/09 11:10, 30F

11/09 12:24, , 31F
對規定提出疑問,這再正常不過了~
11/09 12:24, 31F

11/09 17:45, , 32F
這麼快就開大決 很難討論的XD
11/09 17:45, 32F

11/09 19:11, , 33F
7-11大夜不也是18禁 怎不見版主水桶??
11/09 19:11, 33F

11/09 21:35, , 34F
給樓上,現行法令 男性滿16歲之工讀生可以輪
11/09 21:35, 34F

11/09 21:35, , 35F
大夜班,但是女性要額外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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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21:35, , 36F
不過青少年勞工法通過後可能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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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21:36, , 37F
而滿15歲未滿16歲的童工則是不得上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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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22:05, , 38F
申訴要受害人才能申訴 當事人不在意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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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22:06, , 39F
沒差吧,目前為止影響也只有那一個人而已
11/09 22:06, 39F

11/09 22:06, , 40F
既然版規改了,之後的就有明文無爭議了
11/09 22:06, 40F

11/10 15:31, , 41F
原來如此 謝謝K大解答@@
11/10 15:31, 41F

11/22 18:17, , 42F
為什麼我都已經打 公司名稱了 還被刪文y
11/22 18:17, 42F

11/22 18:17, , 43F
因為那是副店電話 根本不能留壓!!!
11/22 18:17, 43F

11/22 18:17, , 44F
我只好留我自己的 感到很無奈
11/22 18:17, 44F

11/22 18:18, , 45F
我對ptt也不是很熟 感覺很...劣文
11/22 18:18, 45F

11/22 18:19, , 46F
打了很久的文章是劣文很受挫... ...
11/22 18:19, 46F

11/23 01:57, , 47F
統一格式本是為了讀者方便、顧主交代清楚
11/23 01:57, 47F

11/23 01:58, , 48F
現在的PT板規給人吹毛求疵的感覺。
11/23 01:58, 48F
文章代碼(AID): #1Cs0IF2N (part-time)
文章代碼(AID): #1Cs0IF2N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