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薪兼職員工部分時段不計薪已回收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alex781127)時間12年前 (2013/08/02 15:17),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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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各位網友說這是聽說的詳情還有待商確 只是上來問問是否合符常理 內文如下: 我有個很好很好的朋友傳了一訊息給我 是他們公司有怪怪新政策 由於我朋友從事娛樂服務業 不是夜店....請大家放心 是這樣的 我朋友有時會接班長的職務(也就是帶call機的那種) 上班時間為18:00-03:30 有時更晚 就在昨天 聽到 誰誰誰 現在是不是沒客人啊! 現在這時段 簽休(也就是無薪) 在工作位置上發呆 此時段為半夜01:30-03:00 很奇怪 公司願意聘顧您上班為什麼能以空檔為由不計薪呢? 原本此公司的做法為 服務生:照正常的基本薪資也有扣休 ex(120*5.5)-(120*0.5)休半吃飯 班長:為(130*5.5)-(130*0.5) 此公司過24:00有加0.5倍的薪資給每位員工 講到這 我是要問雇主是否能以空檔為由不算01:30-03:00這時間的薪資? 有時客人有問題找不到人,爾且就算簽休也不能離開公司 這也檢舉是否能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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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能片面擅自更改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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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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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之虞者 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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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存證信函) 並要求公司給付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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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rq9XI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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