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徵暑假7-8月國小才藝(手語老師)已回收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時間13年前 (2013/06/11 11: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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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人力資源相關公司限定每週一三五才可發文 ★《工作時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作時間︰ (可選擇年級授課或選擇全部) 【七月份】(一年級)102年7月2日(二),08:50-10:20 102年7月3日(三),08:50-10:20 102年7月5日(五),08:50-10:20 (三年級)102年7月8日(一),14:30-16:00 102年7月10日(三),14:30-16:00 102年7月12日(五),10:40-12:10 (五年級)102年7月8日(一),10:40-12:10 102年7月10日(三),10:40-12:10 102年7月12日(五),14:30-16:00 【八月份】(二年級)102年7月30日(二),08:50-10:20 102年7月31日(三),08:50-10:20 102年8月2日(五),08:50-10:20 (四年級)102年8月5日(一),10:40-12:10 102年8月7日(三),10:40-12:10 102年8月9日(五),10:40-12:10 (六年級)102年8月5日(一),14:30-16:00 102年8月7日(三),14:30-16:00 102年8月9日(五),14:30-16:00 休息時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若您的教課時間 有涵蓋中午時段 可留下用餐喔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一堂課/1.5小時,一堂課400元 (267元 /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 267x2=534元 (時薪)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267x1.33=355 , 267x1.66=443 元 (時薪) 薪資發放日:隔月五號 ★ 《工作內容》 ★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 ★ 工作地點︰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中正紀念堂附近) ★ ★ 工作內容︰教授暑假國小學童才藝:一個年級一首手語歌曲 ★ ★ ★ ★《事業登記資料》 ★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 統一編號:10323155 ★ 單位名稱: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 ★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十七號 ★ ★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 補教業立案文號: ★ ★ ★《聯絡資訊》 ★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   聯絡人姓氏︰王老師 ★ Email/電話︰ 可mail履歷至eileen46091016@yahoo.com.tw ★ ★ ※聯絡時間:週一~週五上午11時至晚上9時 ★ ★ ※聯絡電話:(02)2343-2388分機7808 ★ ★ ★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否 ★ ★ ◎《其他資訊》 ★ ★ 【徵求條件】 1.須具備愛心、耐心及責任感、富有教學熱忱 ★ 2.認真、負責、肯做事、擅與人溝通 ★ 3.相關教學經驗至少半年或一年以上(或相關社團經驗) ★ 4.會騎機車佳 ★ 5.學歷為大專三或四年級在學生或大專畢業生 ★ ★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 需求人數:二到三人 ★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 面試時間: ★ 受訓時間: ★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05.137
文章代碼(AID): #1HjfVZ9C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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