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學術]友善合作之離婚父母研究對象招募已回收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咪同學)時間12年前 (2014/03/04 19: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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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學術]標籤僅供學術問卷、實驗、訪談徵求使用 ◎《學術實驗、問卷舉辦資訊》 ※以下四項子欄位請詳填,未填妥就會刪文 舉辦時間︰舉辦時間︰103年3月底前 地點︰台灣大學社會社工系館 內容︰本研究為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離婚父母親職教育方案之建構與評估」。 招募研究對象參與焦點團體,以增進專業人員對離婚父母合作經驗之瞭解, 研究目的旨在幫助離異父母發揮良好親職功能,並進而為離異父母提供最適切的親職教育 參與報酬︰500元 ◎《舉辦單位相關資料》 ※以下五項子欄位請詳填,未填妥就會刪文 統一編號:03437301 單位名稱:國立台灣大學社工系 單位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社工系館 負責人/指導教授︰沈瓊桃教授 所屬系別/科別︰社工系 ◎《聯絡資訊》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以下三項子欄位請詳填,未填妥就會刪文 聯絡人姓氏︰洪同學 Email/電話︰0911299048 ,r99330006@ntu.edu.tw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否,將以電話或e-mail聯繫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8人 通知方式:以手機或e-mail聯繫 面試時間:不需面試,接受報名後我們將會與您聯繫,請您先協助填答一份 簡短問卷以確認您適合參與此研究(內容大概三分鐘即可填答完成) 截止時間:敬請盡快與洪同學聯繫 招募對象: 若您皆符合以下條件即可能是我們的訪談對象: 1.您曾透過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並且曾與前配偶協議孩子監護權或 透過法院酌定孩子監護權(意即"不"包括協議離婚者) 2.您與前配偶為近十年內離婚,離婚當時育有12歲以下兒童, 且您與前配偶在離婚後亦能彼此分工協調,發揮良好的親職功能 3.因研究對象名額有限,將優先錄取可與前配偶一同前來參與焦點團體座談者 備註事項: 1.本研究將於103年3月底以前於台灣大學社工系館進行焦點團體,時間約兩個小時左右 。焦點團體將由沈瓊桃教授主持,邀請同樣為友善合作之離婚家長, 一起針對討論大綱分享個人經驗。 2.焦點團體結束後提供您出席費400元並加上100元的車馬費(共500元) 3.在接受您的報名後,我們將與您聯繫並請您協助填答簡易問卷, 以確認您為本研究招募對象 4.本研究所有的資料皆會匿名處理,以確保當事人隱私 若您有意願參與本研究請致電或寄e-mail予洪同學, 來電或來信時請附上姓名、電話、e-mail、性別、年齡等資訊,謝謝您。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09
文章代碼(AID): #1J5RHkV8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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