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消失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12 22:07),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197 (看更多)
※ 引述《freewes (張小麻)》之銘言: : 您好,抱歉目前第一階段工作已徵得合適人選。 : 未來可能有第二階段或更換目前的就任者,若有相關機會要通知您嗎? : 祝您求職順利。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以上兩行文字不得刪除修改,誤刪者請至本板板規第37條複製範本。 各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為必填項目,應詳實填寫,不得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應保留預設格式中之項目不得刪除。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於本板徵才所衍生的任何損害,由使用者自負責任,本站與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以上提醒文字看完後得以Ctrl+Y刪除之。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日)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88.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2006034.A.0EA.html

04/12 22:43, , 1F
一律置底區或板務板申請刪文
04/12 22:43, 1F
文章代碼(AID): #1OxZII3g (part-tim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5 之 197 篇):
11年前, 08/02
0
2
9年前, 08/04
0
1
9年前, 08/20
-3
4
9年前, 08/27
2
3
9年前, 09/30
3
9
9年前, 10/06
9年前, 11/11
8年前, 09/02
文章代碼(AID): #1OxZII3g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