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徵才年齡及性別限制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冷)時間14年前 (2010/08/26 00:13), 編輯推噓18(18037)
留言55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兩三個月前站方又接到勞工局的來函, 要求站上若干徵才看板不得有就業歧視的字眼, 站方也有請各位板主幫忙配合改善, 然而可能各板有做的不盡確實的地方,因此日前又收到一封最後通牒, 要求我們站上各板在九月一號前要徹底改善, 否則各發表文章的雇主也可能會有責任。 因此請各位發文者文章內不得有任何限制性別年齡的字眼。 除非是徵求餵奶的奶媽之類,某一性別無法擔任的職位,否則一律禁止限制性別, 即便是家教學生的家長希望女老師來教自己的女兒之類的,也不行。 計中來信: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來函(正本給學校,副本給資工系和PTT), 表示PTT的Job, Part-time, 及HomeTeach徵才廣告涉及就業歧視, 而且在今年7月來次來函要求宣導及徹查,都沒有改善。 最近又接獲投訴,Part-time版刊登多起求職廣告, 都涉有性別及年齡等限制。勞工局要求於9月1日前 徹底改善並復知該局,否則將予以重罰。 不過如果已經觸法(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 就已經不在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內了,請向各看板板主表達此事, 並要求即日起根據就業服務法管理看板廣告文章, 同時回覆處理狀況,以便回覆勞工局。謝謝! 公文掃描檔: http://council.csie.org/~wens/ptt_labor1.jpg
http://council.csie.org/~wens/ptt_labor2.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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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 如果家長要女家教
08/26 00:20, 1F

08/26 00:20, , 2F
結果一堆男的打過去被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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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1, , 3F
不是浪費大家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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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1, , 4F
我要搬家 結果來了10個女生
08/26 00:21, 4F
※ 編輯: okcool 來自: 221.120.0.13 (08/26 00:22)

08/26 00:22, , 5F
板主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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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2, , 6F
只拿水平 跟杯子 也要附他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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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3, , 7F
阿搬東西 來了80歲的老摳阿 怎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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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請找勞工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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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 法規就是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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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上面就有一篇要求外表的 怎麼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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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3, , 11F
難不成以後要用開關燈來說男生年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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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4, , 12F
我有一篇找網拍的 來個陳菊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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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5, , 13F
我是想說 連男佳女佳也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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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6, , 14F
太扯來 我網拍拍女服 來個男生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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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8, , 15F
不是不可以限阿!!!請參考#1C8Sfv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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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29, , 16F
「非特定性別無法或難以完成之工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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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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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30, , 18F
於法容許的....所以像本篇所說完全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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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男女比較好~不然寄信過去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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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個人是覺得有點做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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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31, , 21F
m以為pt板能有幾個人管理?一定要逼站長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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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35, , 22F
真的耶 目前沒有版主 徵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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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36, , 23F
不 板主的名字是 徵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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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37, , 24F
哀 謝謝d大提醒....這到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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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0:38, , 25F
不準 「任何」咧 出一張嘴就有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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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2:46, , 26F
JOB 版一堆哩 順便公告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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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3:16, , 27F
不能限年齡也很奇怪,勞工局柿子挑軟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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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表面功夫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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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他們真的會去104那類一個一個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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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tt不合理的工資或怪怪的限制都會被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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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死,反而有提醒作用,那外面呢?該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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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3:20, , 32F
不去抓,只會找簡單的事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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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3:21, , 33F
樓上. 104 和 1111 已經取消限制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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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3:22, , 34F
是喔,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只是覺得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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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3:23, , 35F
實在沒意義,也沒真的幫到該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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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和 1111 在 2008 年就取消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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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7:17, , 37F
104和1111怎麼取消的啊?那位和PT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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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誠心發問!不是要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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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07:17, , 39F
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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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3:23, , 40F
勞工局會對PTT這種民間聊天站發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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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3:38, , 41F
樓上你錯了.PTT是學術網路國立臺灣大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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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3:38, , 42F
理的.所以臺灣大學要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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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4:17, , 43F
是阿....ptt就是學網,學術機構,是官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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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7:25, , 44F
我記得兩年前這板還好好的啊..怎麼變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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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7:34, , 45F
然後那個發文格式太有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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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9:00, , 46F
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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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9:01, , 47F
版主難為,辛苦了~<(_ _)>
08/26 19:01, 47F

08/26 21:53, , 48F
那是因為兩年前版主不鳥這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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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1:50, , 49F
基本上沒人檢舉就沒事 有人檢舉就是照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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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11:51, , 50F
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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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0:26, , 51F
就有人很天阿 傻傻的以為這樣是正義...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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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0:27, , 52F
界真的不是這樣運作的 理想化沒用的..
08/28 00:27, 52F

08/29 00:17, , 53F
很奇怪欸 我覺得網路徵人 盡量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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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00:18, , 54F
不是比較可以節省雙方時間嗎
08/29 00:18, 54F

08/29 00:49, , 55F
寫清楚 節省雙方時間+1
08/29 00:49, 55F
文章代碼(AID): #5CTK57n7 (part-time)
文章代碼(AID): #5CTK57n7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