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訂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Dark Moon Princess)時間7年前 (2017/03/27 09:30), 編輯推噓10(1227)
留言2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與p大討論以後, 認為以下項目並非不良勞務內容, 第 14 條 (徵才文限制) 發表徵才文者,不得有以下內容: 四、工作內容需專業執照,且為照顧他人之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者: (一)保母、托嬰。 (二)幼保、陪玩。 (三)全職或兼職看護。 (四)其它符合本款要件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項目者。 廢止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即刻生效。 但是,依使用者條款第七條, 7、使用者行為 由使用者公開張貼私下傳送任何資料(以下簡稱使用者內容),由該使用者 自負責任本站無法控制使用者經由本服務提供之「使用者內容」,因此不保證 其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品質。 您了解在使用本服務時,可能會接觸到令人不快、不適當、令人厭惡之「使用者 內容」 在任何情況下,本站均不為任何「使用者內容」負責包含但不限於任何錯誤遺漏,以及經由「使用者內容」衍生之任何損失損害。 您了解本站並未針對「使用者內容」事先加以審查認可,唯本站有權(但無義務) 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絕或移除經由本服務提供之任何「使用者內容」。 本站有權將違反本服務條款和令人厭惡之任何「使用者內容」移除。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且為照顧他人之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的勞務內容者 所衍生的任何損害,由使用者自負責任,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不要在外面出了事,又回來本板抱怨都是PTT的錯,否則只好再度禁徵該項目 因此, 2583 mX1 3/26 linwei □ [竹北/個人] 臨時到府保姆 2584 m 3/26 beeryou333 □ [台中/一般] 中興大學游泳池救生員 2585 m 3/26 tjh14251 □ [台中/一般] 社區救生員 145元-180元/hr 這三篇不以「違反禁徵項目」論處。 此外,板規第二十七條新增第四項規定: 以推文方式進行第二、第三項行為,經板主警告制止後仍執意為之者,以第二項處斷。 最後,板規有變、格式有變,請參考(#1OrAhQJl (part-time)), 宣導期早已結束, 即刻起停止使用舊格式、舊分類,舊規定, 如果看到未依格式張貼文章,依新板規處分。 黑月 2017/03/27 -- If a card(s) or effect(s) is activating, OR a monster(s) is Summoning, OR a monster declare an attack, except this card: You must pay half of your life; Negate all the activation in this chain except this card, Summoning, OR attack, and if you do, destroy that card(s), then destroy all the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This effect is treated as spell speed 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0.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0578255.A.95F.html

03/27 13:58, , 1F
可否請問一下為何是兩位版主決定而非三位?
03/27 13:58, 1F

03/27 13:59, , 2F
所有公告可否三位版主共同附署推文以示負責?謝謝。
03/27 13:59, 2F

03/27 17:00, , 3F
我沒有同意 所以我請辭了
03/27 17:00, 3F

03/27 18:02, , 4F
...我可以噓一下自己嗎
03/27 18:02, 4F

03/28 16:44, , 5F
靠腰 我以為你開玩笑的 結果真的請辭
03/28 16:44, 5F

03/28 16:46, , 6F
這篇簡單說就是雇主自己要審核合格條件 後序行為自負
03/28 16:46, 6F

03/28 16:56, , 7F
kkoowwee1102 板務問題輪不到你來管
03/28 16:56, 7F

03/28 16:56, , 8F
hateOnas 討論群信不出聲 我是提出疑問 結果你說我協商
03/28 16:56, 8F

03/28 16:57, , 9F
不出聲不表達意見問一下 連問一下都不要 就辭職了
03/28 16:57, 9F

03/28 16:58, , 10F
相關工作需要合法證照這OK 雇主當然要負起審核之責
03/28 16:58, 10F

03/28 16:58, , 11F
尤其是關乎性命或幼童
03/28 16:58, 11F

03/28 16:59, , 12F
反之 有專業證照的人為什麼不能找PT工作 對吧?
03/28 16:59, 12F

03/28 17:00, , 13F
不討論不回信不質疑 恣意辭職 虧我之前還說你很負責
03/28 17:00, 13F

03/28 17:33, , 14F
過去也有大型活動徵臨時護理師坐鎮現場 也沒被禁過
03/28 17:33, 14F

03/28 20:33, , 15F
應該有審閱期三天吧... 你們 20:54 開始寄信討論
03/28 20:33, 15F

03/28 20:35, , 16F
隔天0957就討論結束改完板規 我真的很抱歉 最近沒辦法
03/28 20:35, 16F

03/28 20:36, , 17F
有時間馬上就回信 所以為了看板好只能請辭
03/28 20:36, 17F

03/28 20:37, , 18F
你們都改好了我還要回信質疑... 這樣對板主群真的不好
03/28 20:37, 18F

03/28 20:39, , 19F
請說你的質疑點
03/28 20:39, 19F

03/28 20:39, , 20F
兩位辛苦你們了
03/28 20:39, 20F

03/28 20:48, , 21F
至少有我回信那些 其他不說了
03/28 20:48, 21F
文章代碼(AID): #1Os6jFbV (part-tim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s6jFbV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