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個人] 強執法務助理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Min)時間2周前 (2026/05/09 11:03), 1周前編輯推噓8(8052)
留言60則, 12人參與, 1周前最新討論串1/1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違者文章逕行刪除。本行提醒得Ctrl+Y刪除之。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綠色與灰色提示用文字得Ctrl+Y刪除之。 各項目均應詳實填寫,完全不依本格式填寫者水桶一年並退文,重點項目不全者亦同。 本分類為個人事務徵才用,徵才類一日限一篇,分類未加縣市名者Ctrl+X後T修改之。 若為常態性業務,如經常徵搬家助手等,請勿以本分類張貼,一經發現水桶一年並退文。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否則得視情況提出告訴。 《工期、工時、休息》 承攬制等不適用排班、休息之工作者僅填第一項「交件期」,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工作且未滿四小時者,得將全部資訊填於第一項,其餘項留空白。 不定期工作,第一項「工作期」應填「長期」及可開始工作日。 第二項「排班方式」應填每週或每月何日出勤(休息),或現場排班等,一次性工作留空。 第三、四項「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得合併至第三項,第四項留空白。 第四項「休息時間」、第五項「休息計薪供餐」依實際情形填寫之(第五項擇一)。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工作或交件期」,應填日期,或長期等文字,勿填工作內容,謝謝合作。 工作或交件期:長期,即日起 預定排班方式:視案件時間 每日工作時間:10分鐘 每日休息時間︰工作滿4小時休息30分鐘 休息計薪供餐:皆無 以上時間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時為單位;日期未註明月、年者,推定為本月、本年。 《工資、保險、發薪日》 承攬制僅填第一項「報酬」及第五項「發薪日」,其餘項留空白。 一次性臨時職缺,無論是否為國定假日,工資一律填於第一項,第二、三項留空白。 第一項無論任何職缺必填明確數字或上下限,再有「法定基本工資」等砍除並水桶七日。 星期六日並非國定假日,再有將星期六日當作國定假日,而第一、二項填相同者砍除。 國定假日不出勤,或無延長工時可能性者,第二、三項得視情況留空白。 第四項「勞健保勞退」,本分類推定為承攬制,原則留空白,或依法規定亦可。 第五項「發薪日」,除一次性工作或承攬制得留空依習慣推定現領外,其餘不填者砍除。 任一項僅寫「面議」或同義文字者,一律水桶一年並退文。 凡承攬制,第二、三項請留空、第四項亦可留空,謝謝合作。(個人類少有僱傭制) 工資或報酬:500/小時起(通常僅10分鐘結束) 國定假日:依法加倍 延長工時:依法加成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 發薪日:工作後現領 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法定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一百九十六元。 以上工資未註明單位者,推定以新台幣為單位,計時制推定為每小時之工資。 發薪日未註明者,推定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地、內容》 外包之承攬制等不適用特定工作地點者,第一項留空白,僅填第二項「工作內容」。 其餘情形,工作地若有戶政地址者,應填地址,不得填諸如某學校、某公司、某餐廳等。 工作內容,不得含有「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文字,否則一律砍除,過於簡略者亦同。 若工作地為私人住所者,得僅填至第三級行政區,其餘依一般類規定。 代買票者,應載明用途,數量不得過多;代送或代取物者,應載明物品內容。 為避免再發生三角詐騙事件,禁止徵人代取貨付款,違者水桶一年退文。 工作地點︰台南市各區 工作內容︰ 1.擔任強制執行代理人,論件計酬。 2.若有案件才需到執行地點執行,上班時間彈性,可自由接案。 工作地若為私訊另外約定者,雙方均應注意自身安全。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代送或代取物品者,應注意物品內容是否與本文所載相同。有此情形者不得刪除此行。 《聯絡資訊》 第一項「聯絡人」,為自然人姓氏與稱謂(如先生小姐,或職稱等),不得為代號、假名等 (如George、Mary、高義、令狐沖、小明、江哥等),自然人全名亦可,但自負風險。 聯絡人若能以中文表示者,不得以諸如Mr. Chen、Ms. Chen、陳r、陳s等形式表示之; 無中文姓名者,以原語言文字表示,原語言無法顯示者,以中文譯名或羅馬拼音表示之。 第二項「聯絡方式」,為站內信、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之任一或數種類, 但不得僅寫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名稱」而無「資訊」; 可以「加」通訊軟體帳號(如Line等),但不得「僅有」Line帳號等而無前開四種資訊, 亦不得「僅有」「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等情形; 若不願提供電子郵件、行動或市內電話資訊,至少應接受站內信聯絡。 「聯絡人」、「聯絡資訊」每違規一項就水桶七日並砍除,全部空白就水桶一年退文。 第三項「回覆應徵者」,擇一。 聯絡人︰洪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交換line 回覆應徵者:一律回覆 僅本欄,於完成徵才目的後,或其他相類情形,可以自行編輯文章刪除之。 ★《其他資訊》 本欄選填。 「特殊條件」,為設定具特殊能力或資格者得應徵,但不得有就業歧視情形。 「應徵方式」,得同聯絡資訊,或為「人力資源網站應徵連結」或「Google表單連結」。 「其他簡介」,凡對於單位或工作項目之簡介,均可。 特殊條件:法律系畢業或有強執經驗者佳,需備汽車 應徵方式:同聯絡資訊 通知方式: 需求人數:2 面試日時: 受訓日時: 截止日時: 其他簡介: 完成徵才目的後,得將標題中分類標籤之文字變更或加註「已徵得」或同義文字。 再次提示:分類標籤為 [縣市/類別] 之形式,非此形式者,Ctrl+E > T 變更標題, 色碼為m或m開頭結尾,其中*為Ctrl+U,色碼不全會導致中文字亂碼。 標題無縣市名,或其他鄉鎮市區名當地區,或表格空項目刪除,或開頭不見者一律砍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22.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778295829.A.170.html

05/09 18:42, 1周前 , 1F
有強制時間暫停經驗
05/09 18:42, 1F
※ 編輯: BAH0857 (1.175.22.124 臺灣), 05/09/2026 23:08:11 ※ 編輯: BAH0857 (1.175.22.124 臺灣), 05/09/2026 23:08:44

05/10 02:56, 1周前 , 2F
有抵抗強制經驗
05/10 02:56, 2F

05/10 07:32, 1周前 , 3F
刪推文??數字對不起來
05/10 07:32, 3F

05/10 07:47, 1周前 , 4F
對 刪掉一個推文 唯一有真實強執經驗ㄉ
05/10 07:47, 4F

05/10 07:47, 1周前 , 5F
推文的人~被他刪掉ㄌ
05/10 07:47, 5F

05/10 08:29, 1周前 , 6F
經原推文者要求所刪除
05/10 08:29, 6F

05/10 14:11, 1周前 , 7F
這篇有點熱鬧,本來想說,後來放棄,想想
05/10 14:11, 7F

05/10 14:11, 1周前 , 8F
還是聊一下
05/10 14:11, 8F

05/10 14:12, 1周前 , 9F
雖然時薪500元好像不錯,後面還寫了通常10
05/10 14:12, 9F

05/10 14:12, 1周前 , 10F
分鐘結束
05/10 14:12, 10F

05/10 14:15, 1周前 , 11F
但是每個債務人的住所不同,也有可能住在
05/10 14:15, 11F

05/10 14:15, 1周前 , 12F
偏遠地區,或者離自己住處很遠的,律師接
05/10 14:15, 12F

05/10 14:15, 1周前 , 13F
案不可能只接離自己近的,所以通勤的時間
05/10 14:15, 13F

05/10 14:15, 1周前 , 14F
應該也要考量進去,例如通勤時間以一小時2
05/10 14:15, 14F

05/10 14:15, 1周前 , 15F
00元或多少計算,會比較合理
05/10 14:15, 15F

05/10 14:18, 1周前 , 16F
我之前有跟外務出去實習過,現場跟書記官
05/10 14:18, 16F

05/10 14:18, 1周前 , 17F
去查封動產,我們的目的不是勝訴,而是債
05/10 14:18, 17F

05/10 14:18, 1周前 , 18F
務人還錢,所以只要債務人願意還錢,我們
05/10 14:18, 18F

05/10 14:18, 1周前 , 19F
也可以撤訴,直接不查封了
05/10 14:18, 19F

05/10 14:20, 1周前 , 20F
但如果債務人很可惡,有錢故意不還,還惡
05/10 14:20, 20F

05/10 14:20, 1周前 , 21F
言相向,並且故意陷害我們,(叫我三點再
05/10 14:20, 21F

05/10 14:20, 1周前 , 22F
打,我三點打,然後去金管會惡意檢舉,說
05/10 14:20, 22F

05/10 14:20, 1周前 , 23F
我們影響她工作...之類的惡意行為)
05/10 14:20, 23F

05/10 14:23, 1周前 , 24F
我們會用機車的方式,讓債務人不太開心,
05/10 14:23, 24F

05/10 14:23, 1周前 , 25F
例如:一般貼封條,會貼在電視後面,給債
05/10 14:23, 25F

05/10 14:23, 1周前 , 26F
務人留臉面,但太惡劣的債務人,我們會跟
05/10 14:23, 26F

05/10 14:23, 1周前 , 27F
書記官商量,貼在螢幕正中間,讓他看電視
05/10 14:23, 27F

05/10 14:23, 1周前 , 28F
看不清楚,訪客來了也丟臉
05/10 14:23, 28F

05/10 14:26, 1周前 , 29F
還有,有時候到現場了,管區的警察或書記
05/10 14:26, 29F

05/10 14:26, 1周前 , 30F
官、執達員..還沒到,我們要在現場等,所
05/10 14:26, 30F

05/10 14:26, 1周前 , 31F
以,我看到通常十分鐘結束這點,我納悶了
05/10 14:26, 31F

05/10 14:26, 1周前 , 32F
好久,到底主要接的是什麼案件,為什麼可
05/10 14:26, 32F

05/10 14:26, 1周前 , 33F
以通常十分鐘結束?
05/10 14:26, 33F

05/10 14:39, 1周前 , 34F
感謝樓上分享
05/10 14:39, 34F

05/10 14:48, 1周前 , 35F
補充,我們之前有外務去債務人家的時候,
05/10 14:48, 35F

05/10 14:48, 1周前 , 36F
被狗咬過。還有,之前有件案子很妙,哥哥
05/10 14:48, 36F

05/10 14:48, 1周前 , 37F
用弟弟的名字借錢不還,多年後,弟弟結婚
05/10 14:48, 37F

05/10 14:48, 1周前 , 38F
了,我們申請查封動產,突然哥哥跳出來要
05/10 14:48, 38F

05/10 14:49, 1周前 , 39F
還錢,原來是弟媳看到自己的影音播放器要
05/10 14:49, 39F

05/10 14:49, 1周前 , 40F
被查封,很火大,說要拿刀砍哥哥,哥哥很
05/10 14:49, 40F

05/10 14:49, 1周前 , 41F
害怕,就還錢了,二十幾萬,我們聽到,整
05/10 14:49, 41F

05/10 14:49, 1周前 , 42F
個辦公室員工都笑了
05/10 14:49, 42F

05/10 14:53, 1周前 , 43F
不管你去幫忙查封動產、不動產,把別人的
05/10 14:53, 43F

05/10 14:53, 1周前 , 44F
財物拿走,就算是用合法的手段,你都無法
05/10 14:53, 44F

05/10 14:53, 1周前 , 45F
保證債務人或親屬是否情緒穩定,自己的人
05/10 14:53, 45F

05/10 14:53, 1周前 , 46F
身安全,還是要考量一下,一般來說是安全
05/10 14:53, 46F

05/10 14:53, 1周前 , 47F
的,但就怕遇到那個萬一
05/10 14:53, 47F

05/10 15:31, 1周前 , 48F
推分享(⊙ω⊙)
05/10 15:31, 48F

05/10 15:31, 1周前 , 49F
感謝樓上專業分享~
05/10 15:31, 49F

05/10 16:37, 1周前 , 50F
rst是有穿強執裝甲的卡巴
05/10 16:37, 50F

05/10 18:48, 1周前 , 51F
哇。
05/10 18:48, 51F

05/10 19:50, 1周前 , 52F
推樓上專業分享
05/10 19:50, 52F

05/10 23:34, 1周前 , 53F
有點意思
05/10 23:34, 53F

05/11 11:45, 1周前 , 54F
怪了,朋友是司法事務官,這部分不是他
05/11 11:45, 54F

05/11 11:45, 1周前 , 55F
們這類帶書記官在負責的嗎??
05/11 11:45, 55F

05/11 11:48, 1周前 , 56F
現場狀況確實很不一定,如樓上說的,朋
05/11 11:48, 56F

05/11 11:48, 1周前 , 57F
友也說現場還有想炸瓦斯桶的債務人.....
05/11 11:48, 57F

05/11 11:48, 1周前 , 58F
不過,我是好奇這個去的人的執行身份,是
05/11 11:48, 58F

05/11 11:48, 1周前 , 59F
這邊網友隨意可報名的??
05/11 11:48, 59F

05/11 13:54, 1周前 , 60F
公家還地下私人或銀行,差很多的
05/11 13:54, 60F
文章代碼(AID): #1f_gGL5m (part-time)
文章代碼(AID): #1f_gGL5m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