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我被新竹一家動物醫院的院長告了
※ 引述《lizking (殺光韃子)》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1HBoaBfL ]
: 作者: lizking (殺光韃子) 看板: cat
: 標題: Re: [討論]我被新竹一家動物醫院的院長告了
: 時間: Thu Feb 28 17:53:12 2013
: 轉貼 勿回信
: 1.
: 是我發現你投遞履歷上的姓名與你的身分證上不同,
: 你才說你是要準備改名,
: 你連在104上也都是用假名,你不是有蓄意欺騙不然是甚麼
: 我有跟妳要身分證影本,要辦保險,但妳沒有主動提供
: 我有說過 第1天只是看 參觀醫院,晚上結束前問是不是覺得合適,
: 問妳明天要不要做,妳說好,我就有跟妳提過要身分證影本要辦保險。妳沒給
王崇印醫生,你是在2/28號準備要付薪資給我時,才要我拿出身分證給你看
而在你還沒看到身分證上的名字時,我就有跟你告知,我用的是試用的新名字
而不是身分證上的名字
然後你馬上就態度變的很兇又強硬的質問我,我打卡的那張紙,上面寫的是哪個名字
我回:是試用得新名字
然後你說:那是你自己寫上去的麻!我們沒逼你寫那個名字對不對?
我說:對!
然後你又問:在104跟履歷表上我寫的又是哪個名字?
我回:是試用的新名字,但我身分證號碼都是寫身分證上的,
只是我是使用試用的名字來應徵
王崇印醫生,如果你有跟我要身分證,要辦保險,我不會不給
而且身分證我一直都放在隨身攜帶的皮夾裡
如果我照你說的我不給,那2/28號你要看我的身分證,那我為何又會馬上就拿身分證給你看?
這顯然與你說的事實,不符合
而,我到2/28號你回應我的po文後
我才知道我2/21~2/27號工作的這幾天,原來我一直都沒有勞健保
另外,你當初說試用期間薪水是2萬2,還說一切都照勞基法走
所以我才會答應過去貴醫院工作
但,2/28號你算給我的薪水是22000除以28天~~>一天的薪水是785.71塊
再乘以不包含我休假的那5天工作日,就得到我在貴醫院五天工作的薪水總共為~>3928.57塊
你說算我3929塊
而我的工作時間從早上8:30工作到晚上9:00整,
扣去中午休息的2個小時跟下午休息的1個小時
我的工作時間為每天9.5個小時
而我一天工作的薪水是785.71塊然後除以9.5個小時,所以我工作一個小時薪水為~>82.7塊
為了一個小時只有82.7塊的薪水,我真的沒必要偽造文書跟詐欺你
如果不是真的很想從事獸醫助理這個工作
我去打工,薪水一個小時還有109塊,遠遠比你給我的一小時82.7塊還要高許多不是嗎?
另外,照你所說的一切按照勞基法走,那你都把月薪2萬2除以28天了
為何我休假時,薪水你沒照算
按照勞基法規定,你要把月薪除以28天
那你就得連我休假的時間都算薪水給我
所以
你該給我的薪水不是五天,而是七天從2/21號我到職日起算到2/28號早上我跟你提離職
21~22~23~24~25~26~27>>>>>>總共為七天
785.71*7>>>>>>5499.97塊
所以你該給我的薪水是5500塊,而非你算給我的3929塊
而我也不跟你計較,因為,你說了要好聚好散,
所以你當初願意只給我5天的薪水我也可以接受
而,我無法接受的是,我工作的這7天你都沒依你在104上登載及面試時你對我說的
你會幫我保勞健保
原來,我這7天都沒有被你保勞健保
: 2.我不沒有鎖住兩個門,裡面的助理都知道我好聲好氣在跟你談的時候,
: 也進進出出幾次,所以哪來的門診出入口都鎖門,別忘了我醫院還有兩位助理在場,
: 另外本院都有錄影錄音,你的同居人都進到門診室喧嘩了,怎麼鎖的住你,
: 也是你的同居人說用假名沒有關係,反正你在104有留正確的身分證號碼就可以了,
: 所以是要鼓勵剛畢業的人都可以用假名應徵工作嗎?
王崇印醫生,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你"鎖"住兩個門
我只說你把我男友從二診的診療室趕出去後,你把二診的前門關上並"上鎖"
而等你走到二診的診療台後,我才馬上把你關上並"上鎖"的二診診療室的前門打開
好讓我男友可以看到我而我也會比較安心不那麼害怕
在我拿出身分證告知你我現在使用的是試用的新名字"前",你確實是好聲好氣的跟我談
但,在我拿出身分證告知你我現在使用的是試用的新名字"後"
你就馬上大聲又強硬的說我這是詐欺,是偽造文書
你可以馬上打110叫警察過來,告我,因為這是公訴罪
然後你又說,其實你也不要我賠償你這五天的教育損失費
只要我願意簽下你寫的和解書
然後你就從二診的後門出去到處理室,拿了一張紙跟筆過來寫和解書
寫好後強硬的要我馬上簽名蓋章
不然你就要馬上打110叫警察過來說我詐欺~偽造文書
當時我一直很著急的等我男友過來,可你卻一直要我趕快簽名不要浪費時間
好不容易我男友過來,其中一位助理跟你說有人找我
你跟那位助理說讓他在外面等,你要先處理我的事情
我聽到你這麼說,我很害怕,於是馬上把二診的"前門"打開,看到我男友後
我馬上就請他過來幫我看你寫的合寫書內容
但你馬上很兇的說:不能給他看,這是我跟妳之間的事情,你男友不能看和解書的內容
然後我男友問你:為什麼他不能看?
你很兇又強硬的對他說:你跟他是什麼關係?你憑什麼可以看何解書的內容?
接著你衝向二診的前門,用二診的前門將我男友用力的從二診給推出去
然後你"順勢關上二診的前門,並將其由內上鎖"
是我,等到你又走到診療台後,我才又趕快的把被你關上並鎖上的二診前門給打開
而我男友就站在門口,沒有走進來二診的診療室裡
但你還是一直很兇又強硬的叫我男友離開醫院
我一直看著我男友,希望他不要丟下我一個人,讓我一個人面對你又兇又大聲又強硬的態度
後來你"又"開始大聲又強硬的叫我男友出去,然後一直說這是我跟你的事情
我男友憑什麼在現場.......等
醫院有兩位助理,但她們都被你隔離在二診後門外的處理室
(因為你一進來二診你就關上後門,然後又走到二診前門的位置將前門關上)
(請注意,我說的是"關上",而不是"鎖上",你是在你把我男友趕出二診後,才"鎖上"二診的前門)
照你說的醫院有錄音錄影,你也說你是好聲好氣的跟我談
那請你拿出你從一開始讓我去二診等你談離職的事到警察來後的"全程"綠音錄影
來證明>>你一直都是好聲好氣的跟我談,並沒有所謂我說的在我拿出身分證後
你的態度就突然變的很兇又強硬又大聲的質問我是在詐欺你是偽造文書
以及你沒有一直強硬的要我馬上簽下和解書.......等的這些事情發生
: 3.我已經在警局在警方面前登入過104網站,
: 證實我有請你來面試且你是使用假名,警方中午時也列印下來作為證物,
: 我也在證物上也簽名
王崇印醫生,這一點我在拿身分證給你看時,我已經詳細的跟你解釋過了
並沒有任何一點隱瞞
我跟你說,在104還有履歷表跟打卡的那張紙上以及在貴醫院工作時
我使用的都是我目前正在試用得新名字
如果我真的照你所說得有任何蓄意~惡意~故意欺騙你
我真的沒有必要跟你解釋的很詳細,也沒有必要馬上毫不猶豫當你說要看我的身分證時
我馬上走去機車那拿我的身分證去給你看
如果我有任何哪怕只有一點點蓄意~惡意~故意欺騙你的意思在
那我還會馬上你說要看我的身分證我就把身分證拿給你看!!!???
你說是不是???????
那請問你強硬的要我馬上簽名還搶去我只修改到一半的和解書的正本跟副本呢?
請問是否已經交由警方做為證物?
因為我在2/28號製作筆錄時,並沒有見到你強硬的要我馬上簽名並搶走我修改到一半的
和解書的正本跟副本在警察那裡
而我詢問警察是否有收到你強硬的要我簽名的和解書,警察竟然不知道你有叫我簽
我跟警察說我有簽正本,副本沒簽,而且我要修改內容,修改到一半卻被你給搶走
警察才跟我說要簽和解書要去警察局簽
要有公正的第三人在場(警察)
而不是你把二診的兩個門都關上就只有我跟你2人在一間房間裡簽
: 4.您的履歷上寫的是玄奘大學法律系畢業,法務人員有法學素養,
: 你會被嚇傻,偽造文書條文你不清楚嗎?難道你不是知法犯法嗎?
請問王崇印醫生,在你沒有幫我保勞健保的那7天
請問你是否為知法犯法?因為你確實答應我也在104上說當你的員工會有勞健保
為何我到2/28號看到你的po文,我才知道原來我工作的7天完全都沒有勞健保的?
我當時確實被嚇傻,因為我第一次被告,第一次被強硬的要求簽下和解書
第一次被人搶走我修改到一半和解書
第一次被人帶去只有我跟你單獨的小房間面對你
這麼多的第一次,都是我在讀書時完全沒有碰到過的
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我也不是一天到晚都在被告或告人
事情真的發生後,我只能當場傻住,腦袋一片空白
一直想著,我沒有任何惡意蓄意故意要騙你的意思
為什麼只是試用新的名字卻會變成偽造文書跟詐欺
更何況我真的有詳細的跟你解釋為什麼了
只是你一直說這你不管你不聽不甘你的事,反正我就是詐欺跟偽造文書
(如果你沒把二診的前後門都關上,我可能還會比較安心一點,但你卻關上了)
,當警察來到醫院,我走出醫院門口時,我真的還問警察我真的犯罪了嗎?
跟警察講事情的經過,講到你突然變的很兇又強硬的要我馬上簽下和解書時
即使我忍住不想哭,還是哭出來了........
當初你還說你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就是玄奘大學法律系畢業,搞不好我也是騙你的
我說那我可以拿我的畢業證書給你看,我真的沒騙你
你說:不用,反正我就是犯了詐欺跟偽造文書罪
: 5.我沒有第一時間打電話主要就是不想讓你留案底有前科,才跟你協商和解,
: 但突然出現你的同居人,言語侮辱,我才打電話至110報案,
: 您有很久的時間審閱和解內容,其他助理都在門診門後也大約知道。
: 網頁已經列印存檔了,也有其他動物醫院院長幫我存檔了。
: 小花動物醫院 院長 王崇印
王崇印醫生,你沒有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不是因為你不想讓我留案底有前科,
而是因為你很兇又強硬的跟我說,只要我簽下和解書,
你就1.不打電話報警跟警察說我詐欺偽造文書
2.不會跟我要求你所受的損失跟賠償
而和解書的內容就是我必須要放棄我在貴醫院工作可以得到的薪水
以及不得在網路上說我曾經在你的醫院工作......等,不然我要賠你五萬
所以你才沒有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報警
在這裡
我真的很希望我的兩位前同事,可以出來作證(她們也是2/28號就離職)
請妳們幫幫我
拜託
: ※ 編輯: lizking 來自: 36.238.5.24 (02/28 18:06)
: 噓 pasaga:刪文作啥 理直氣壯何必刪文 02/28 23:03
: → lizking:你有問題嗎?又不干我事我淌啥混水?對方只要我PO文 02/28 23:25
: → lizking:理再直氣再壯也不干你事 02/28 23:26
: → lizking:討拍文可以,我自刪文不行,什麼都你們網友講就好了,可笑 02/28 23:28
: → lizking:用民總的程度鼓吹用假名合理..雇主都該死,我服了你可以吧 02/28 23:32
: → pasaga:法律是你說了算嗎?酸人被反駁就刪文,真有風度 02/28 23:40
: 推 pasaga:說人民總程度,敢問你是哪裡執業的大律師? 02/28 23:42
: → makeover01:刪文是他的權力吧 版規沒說不能刪文 02/28 23:42
: 推 smallpuma:說真的他刪的那篇文 我應該可以提告公然侮辱XDD 02/28 23:46
: 噓 pasaga:噓文也是我的權利吧?po文還不准網友評論 02/28 23:47
: → MACHI:不甘那位本宮的事,那那位自稱無聊的本宮要往哪裏可笑呢^^ 02/28 23:48
: → MACHI:我這個鄉民連民總都沒有,但”你有問題嗎”的程度是哪呢? 02/28 23:59
: 噓 horcy:有工作是事實 院方本就該給薪水 假名是另一回事 03/01 00:07
: → horcy:噓文是噓你刪文 我也有在那邊推文 03/01 00:08
: → lizking:公然污辱你自己先掂掂成本合不合算,難成立,我最多被罰2000 03/01 00:34
: 噓 ichbinryder:要是有人開獸醫院雇用員工不給薪水就太惡劣了 03/01 01:22
: 推 smallpuma:人有時會一時衝動而有所行為 不管罰多少但是都有前科喔 03/01 02:11
: → smallpuma:還是謝謝LI大要我先掂掂成本合不合算 03/01 02:12
: → smallpuma:既然難成立為啥又最多被罰2千? 03/01 02:13
: → smallpuma:說真的 本來不想提告 但LI你那據要我掂掂成本 03/01 02:14
: → smallpuma:害我真的有點在考慮是否提告 03/01 02:15
: 噓 angels999:小花怎會請這種人po文 不是讓人觀感變更差? = = 03/01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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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zing 來自: 1.169.165.7 (03/01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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