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定要有持續教育48小時嗎?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幸福會來敲門嗎)時間16年前 (2008/04/07 02:0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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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考上藥師 正在找工作中 看到許多都要求48小時要修完 可是我看法規寫兩年期限內修完就可以 有的人說沒有修完48小時的藥師不能申報處方箋 是真的嗎?? 所以是要先修完再找工作 還是邊工作邊修呢? 待業中~~~急著還學貸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13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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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工作邊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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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7:06, , 2F
有些地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修完即可~每個地方都不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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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9:07, , 3F
48學分是藥局主負責人才需要吧~我也是剛考上正在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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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1:17, , 4F
有調劑作業好像需要 要去翻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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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H2_P5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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