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工作簽約問題

看板pharmacist (藥學生/藥師)作者 (芭樂)時間15年前 (2011/03/06 22:45), 編輯推噓6(6011)
留言17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剛考完國考,想先去工作當個藥助,賺個零用金 最近有面試到一家, 三個月是試用期, 到期後試情況來簽約, 簽約一次是2年...(我沒聽錯的話) 那這樣,假如中途有事情要離職的話, 單方面解約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還是要賠償? 因為才剛面試就問解約的問題不太好- - 想問版上有經驗的學長姐。 我看勞基法是說,需在前一個月前要告知顧主,不然顧主是可以不用付該月薪水。 主要還是擔心說會不會有賠償金的部份.... 先謝謝版上學長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28.206

03/06 23:01, , 1F
要看該醫院合約,所以不太一樣,面試時可以先問。
03/06 23:01, 1F

03/06 23:29, , 2F
大部分是違約要賠一個月薪水
03/06 23:29, 2F

03/07 00:05, , 3F
先玩 等執照下再去工作吧~~以後沒得完了
03/07 00:05, 3F

03/07 01:02, , 4F
沒執照去醫院~薪水會被扣一節喔...XD 先拿到手再說
03/07 01:02, 4F

03/07 01:16, , 5F
先玩+1
03/07 01:16, 5F

03/07 09:13, , 6F
推先玩^^ 以後想玩就沒機會了
03/07 09:13, 6F

03/07 09:56, , 7F
謝謝版上各位學長姐的意見 :D
03/07 09:56, 7F

03/07 10:43, , 8F
某大宗教醫院是陪兩個月全薪喔..把問題問清楚沒啥不好
03/07 10:43, 8F

03/07 19:32, , 9F
樓上說的不就是磁技嗎 不是秘密了
03/07 19:32, 9F

03/08 14:25, , 10F
三個月內離職不用預告, 試用期仍然算正式員工
03/08 14:25, 10F

03/08 14:26, , 11F
離職罰金依合約規定 但不得以扣薪方式除非雙方同意
03/08 14:26, 11F

03/08 14:29, , 12F
離職預告勞基法14~16條 及26條不得扣薪為違約或賠償
03/08 14:29, 12F

03/08 21:42, , 13F
謝謝F大的解說,很清楚。
03/08 21:42, 13F

03/08 21:42, , 14F
那這樣某磁技不就違反勞基法了= =
03/08 21:42, 14F

03/08 23:19, , 15F
瓷器沒有呀, 賠多少是雙方合約約定的, 勞基法不干涉
03/08 23:19, 15F

03/08 23:22, , 16F
他必須給全薪, 違約金你不給他得額外以民事訴訟要回
03/08 23:22, 16F

03/08 23:23, , 17F
但大部分不會這麼麻煩, 大都以雙方同意方式扣薪這樣
03/08 23:23, 17F
文章代碼(AID): #1DSvuC_e (pharmac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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