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注意事項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文月)時間18年前 (2006/07/10 00:5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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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瞭解契約簽定內容,雙方出具身分證明,出租人須出示房屋合法使用權源    。並確認屋主即為房屋所有權人,防範受騙。  二、租約期限、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應載明完整,繳交房屋租金時,請房東簽    收。  三、水電費、瓦斯費、大樓管理等費用,房屋稅捐的負擔由何人繳交。何時起    算?  四、押金不宜超過兩個月房屋租金。  五、承租人可否另行轉租。  六、雙方當事人一方違約罰則。  七、期約屆滿,押金退還方式。  八、房客有義務維護房屋完整、清潔。  九、房東有義務維護房屋內部水電設備正常使用。  十、房屋有損毀時,其修繕責任如何劃分。 十一、房東可否擁有租屋鑰匙,應在契約註明,以維護個人隱私與安全。 十二、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應完整,契約由雙方當事人於騎縫處    簽名蓋章,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以維護雙方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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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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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點~ 若無明文規定, 一般視為允許轉租(二房東)
07/10 01:33, 2F
文章代碼(AID): #14iJKOFz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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