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屋時的定金在不租時可以拿回來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蓓樂)時間18年前 (2006/07/11 23: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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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到底是定金還是訂金? 2.看屋時如果滿意想要租通常會先給房東定金 然後擇日帶更多錢來付租金和押金,並簽約 (1)可是如果許多細節在簽約時談不攏 譬如:房東要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 房屋不得轉租 押金月數 有糾紛時房客要幫房東付訴訟費用 租屋的日期(何年何月何日至何年何月何日) 繳交房租的時間(期限) 到期不搬的罰金 缺少應附的家具 電費一度五元不合理 有糾紛時以哪一個法院作為審理法院.....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2)或是要簽約前才發現屋子有瑕疵 譬如:屋子會漏水 浴室蓮蓬頭水太小 馬桶不通 之前說好要附的家具變空頭支票 曾發生凶案......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這時雙方不合意,無法成立契約,那麼之前交給房東的定金可以拿回來嗎? 是依據那一條法律呢? 謝謝! ※ 編輯: belle 來自: 140.122.228.63 (07/11 23:12)
文章代碼(AID): #14ixyqLm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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