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住20天就搬走,沒簽約但房東算我一個月的錢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灑脫的男人)時間19年前 (2006/09/13 21:29),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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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生活環境,及費用上的不滿意 所以才住20天就趕快走人了 由於當初沒有簽下任何書面上的字 也跟他講過住多久不確定 今天打電話跟房東談,他說房租沒有在用天數算的 都是以月來計,就這樣…準備付一個月5000$的費用 因為是第一次在外面租房子,不曉得我是該去反彈 還是合理情形?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 是我不入孔孟之流? 還是我根本不屬於這個年代?! 呂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8.36

09/13 21:34, , 1F
我個人覺得還算合理耶...房東有扣你押金嗎
09/13 21:34, 1F

09/13 21:35, , 2F
如果房東肯退押金而只要你付一個月租金 已經是不錯房東了
09/13 21:35, 2F

09/13 21:36, , 3F
可以向房東提改善生活環境構想,溝通看看
09/13 21:36, 3F

09/14 00:33, , 4F
房東不錯,你要不要住滿30天再搬走呀
09/14 00:33, 4F

09/14 01:21, , 5F
對房東而言房租當然沒用天算的 提前搬走算一個月
09/14 01:21, 5F

09/14 01:23, , 6F
延後一兩天搬走也要算半個月甚至一個月 四捨五入可精的呢!
09/14 01:23, 6F

09/14 02:08, , 7F
基本本.你才住沒幾天.個人認為很合理.而我家的作法也是如
09/14 02:08, 7F

09/14 02:09, , 8F
此.旦要是住滿約期了.想搬有提前講.我家接受算天的租金
09/14 02:09, 8F
文章代碼(AID): #1520V3Rl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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