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這樣合理嗎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眼淚袋子)時間19年前 (2006/10/17 19:42),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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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我把詳情說清楚一點 他現在不願意退我7500元押金 只願意給我3000 因為他說我沒有在一個月前跟他說我要搬走 但是在合約中並沒有這一條規定 而且 我是在今天跟他說的 我預計十月底要搬 他說要扣我的押金 我剛剛看了我跟他簽的合約 合約日期是93年七月開始到94年6月底 從94到現在我並沒有再跟他簽任何合約 而原先的合約中 也沒有規定我必須要在一個月前跟他說我要搬 要不然他會扣我押金的規定 現在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新的房東那裡也需要押金 我也只是個學生 沒有太多的閒錢 被扣押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請大家告訴我一些解決的方法 感激不盡 ※ 引述《evilting (眼淚袋子)》之銘言: : 我跟我現在的室友住的很不愉快 : 我決定要搬家 : 因為有押金7500 : 就是一個月的房租 : 現在我要搬走了 : 她不願意退我房租 : 因為她說我沒有一個月前通知他 : 她說 因為現在是月中了 所以她要扣押金4500元 : 只願意退我3000 : 可是我很不甘心耶 : 簽約只有牽一年的約 : 現在是第二年也沒有再簽約 : 況且合約上也沒有寫這一條 : 這一條只是當初口頭她說的 : 那我現在不甘心 : 我能怎樣 : 請大家幫幫我吧 -- 去愛吧!像不曾受過一次傷一樣 跳舞吧!像沒有人欣賞一樣 去愛吧!像不曾受過一次傷一樣 唱歌吧!像沒有任何人聆聽一樣 生活吧!像不需錢一樣 生活吧!像今天是末日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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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搬走提前一個月多不僅是白紙黑字 也是不成文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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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立場對調 對方突然搬走 你要去哪裡找室友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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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住半個月就什麼事情都沒了 不要把事情搞太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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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不客氣的 如果想利用無合約所以耍賴的投機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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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對方也可以反過來挑三揀四 反正沒有合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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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彼此不夠信任當初就應該老老實實簽合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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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解決方法 除非你自己找到新房客 這樣對方就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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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說真的 現在這種時機找兩個月都可能找不到新的人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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