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永和市永貞路39巷10號2樓
由於自己深受其害,在此提醒版友小心。
我們是租一層和朋友分租,18000圓沒有家具,不包水電網路。
一開始,是所承租的房子被偷了,小偷是將外面的鐵門的鐵條破壞,直接扯斷,
偷走約三萬元的電子產品;東西被偷是其次,但是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感覺很不
安心;因此第二天跟房東約好,要談談房子的狀況,沒想到才是惡夢的開始。
第二天我找了一位朋友陪我,房東一來,就用惡狠狠的語氣,很不客氣的問我們到
底想怎麼樣;我們只是跟他說明這間房子的安全不太好,房子的門很容易被破壞;房東
這時忽然發狂起來,一直用很難聽的髒話罵人(你XX的B);最後更動手打人,把我朋友的
脖子掐住,整個人抓起來,再重重地往地上摔!!我的朋友是個窮學生,瘦的很,房東可
是約180公分的,挺著大肚子的壯漢;就這樣欲置我朋友於死地,掐得我朋友的脖子都出
現手印!!我在旁邊都嚇哭了,趕緊打電話報警,警察趕到的時候,房東看到警察才趕緊
住手。
警察先生這時也勸住房東,說人家前一天才被偷,心理很不安,不要這樣只想到自己
的損失;並且問我們要不要報案告對方傷害,那時我們都嚇傻了,也不想要惹上官司,就
沒有馬上報案,想說能夠和解最好;沒想到又是錯誤的一步。
下午房東太太陪同過來,同時還帶了個鐵匠裝模作樣在量鐵門;我們這時把房東拒在
門外,但是他還是不斷地跟我們叫囂;我跟房東太太說希望他先生能夠鄭重道歉,親筆寫
道歉信並簽名蓋章,並捐一些錢給社福機構;其實我覺得這個要求並不過分,他們卻不接
受,還不斷地聲明:
"我們是在銀行工作的,才不會隨便簽名蓋章!"
只是我當時被嚇傻了,否則真的很想問問他們,這位在台灣企銀永和分行工作的先生,
還有在台灣企銀雙合分行工作的張小姐,不隨便簽名蓋章難道就可以隨便打人嗎?
由於他們沒有誠意道歉,我當時就跟房東太太提要解約,否則一想到這些事情,連這
個房子都不願意踏入一步;房東太太這時跟我口頭答應了,也跟我說會還我兩個月押金。
接著為了自保,我們去辦了驗傷單;忙到晚上,換他兒子打電話過來;一開始態度非常強
硬;說
「如果你們要告的話,那我們也要照法律程序,你們的押金要沒收」
「我媽媽就是人太好,才會答應還你們押金」
「怎麼知道門是不是小偷弄壞的,又沒抓到小偷,說不定是你們弄壞的」
「你們要告就去告阿」等等令人氣結的話;我這時只能慢慢跟他說
,我前一天才剛被偷東西,今天又受到驚嚇,我朋友還被打,我才是受損害最大的;而我
們也不過是想追求一個合理的道歉而已;同時透露出想和解的訊息,這時他兒子語氣才緩
和下來。
這時我真的無法在這間房子住下去了,趕快去借住親戚家,同時趕快找房子和搬家;
找房子和搬家也是一件累人的事,這也讓我覺得不公平;被偷的是我,我朋友被打,我卻
要花時間力氣在找房子和搬家上。但是我們只想要一個鄭重的道歉卻不可得。
好不容易過了一個禮拜,終於找到房子且搬好家;我和房東太太商量要解約後
(我已經不敢去面對房東),對方居然取一個月的租金當作違約金;這一兩個禮拜我已經
因為這件事厭煩得不得了,只想趕快結束,於是就答應跟他們簽約,並讓他們拿走一個
月的押金。
他兒子簽完約之後,一副很得意的樣子,實在令我感到很憂心;對方打了人,又可以
沒收押金,同時連個道歉也沒有。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下一個房客,或是會有多少人看到這
篇文章,只希望不要有人又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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