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房東逃漏稅 有辦法告發嗎?
各地國稅局都設有檢舉逃漏稅網頁或電子信箱:
北市國稅局
https://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mailbox3_new.jsp
高市國稅局
http://www.ntak.gov.tw/mailbox/mail6.asp
北區國稅局
http://www.ntx.gov.tw/frontend/MailService/Letterbox_forAccuse.asp
中區國稅局
http://www.ntact.gov.tw/Frontend/Mail/ACCUSEMAILC.ASP
南區國稅局
https://www.ntas.gov.tw/county/ntas_h/mail_accus.jsp
順便分享一些報稅心得,
想把房租支出納入列舉扣除額,須準備的文件有三:
1.承租契約(要有雙方身分字號及租屋地址)
2.繳租證明(契約扉頁的每月繳租簽章,或ATM匯款證明皆可)
3.自住切結書(證明房屋確實自住)
其中幾個注意事項,
承租契約在報稅時只要寄送影本即可,正本自己保留備查,
但我報過一次好像也沒被要求查驗正本,
所以在遇過幾個強制收回契約的機車房東後,
現在學乖了,在最後一天和房東結算清點前一定先把契約影印一份以防萬一!
另外留意的是,如果房東簽約時故意不填他的身分字號,
或者雖然有填但態度閃爍曖昧者,為求保險起見請房東當場出示證件讓你核對,
不要被房東一句「龜毛」刺激就退縮,就推說以前被房東詐欺過所以比較謹慎,
天底下絕對沒有房東可以要求房客附證件影本,房客卻連過目房東證件都不行的道理!
(以上是邁向租屋自強達人的第一步,一定要學起來!)
至於自住切結書可參考 tax板 3442篇 ivysky大的範本(標題:關於自住切結書)。
特別說明一下,所謂「列舉扣除」不是說你列舉多少金額就可以減免多少喔!
而是 [你的全年所得]-[扣除額]-[免稅額 (這是一定可扣的固定數目)],
剩下的金額看落在哪個級距,再按照該級距標準繳納若干比例的稅,
tax 板的板主在置底文寫了一篇很清楚的簡易講座可以參考看看,
上文要表達的重點是,
大多時候實務上房客將房租列舉之後其實只賺到區區幾千元甚至更少,
因為每人的個案都不相同,怎麼報比較節稅要經過實際試算才知道,
所以雖然我曾多次在本板和其他板提醒網友爭取自己的報稅權益,
但幾年下來自己也只實際申報過一次房租扣繳,
因為該房東實在太機車,而且報稅當時我已經搬出。(大快人心~~XD)
儘管我對很多爛房東的態度一向不假辭色,
但也確實遇過幾個很感念的好房東,
其中有一位甚至讓我在搬出後還特地到他家教他上網張貼免費廣告,
(因為他不懂電腦,每次招租只會買付費廣告,花錢又沒效率)
這位房東雖然房租貴了點也講明房客不可報稅,
so what?我都樂意義務幫忙了還會故意找他麻煩嗎?
難得遇到一個好房東也講好不報稅,我反而衷心建議稅額就當給房東小費不要計較,
大家彼此為對方設想好聚好散~~這才是我的真心話!
不過如果大多時候房東分明已經佔盡優勢還一副咄咄逼人死要錢的嘴臉,
小則摸摸鼻子搬家走人,很不爽的話就甭客氣盡量善用以上網址吧!
千萬不要誤認為這是害人損德的小人步數而心蒙陰影,沒聽過一句話嗎?
~~「檢舉逃漏稅是好國民的應盡義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8.68
推
03/05 23:07, , 1F
03/05 23:07, 1F
推
03/06 02:13, , 2F
03/06 02:13, 2F
推
03/06 14:46, , 3F
03/06 14:46, 3F
推
03/06 16:32, , 4F
03/06 16:32, 4F
※ 編輯: chiaro 來自: 124.8.73.161 (03/06 21:51)
→
03/06 21:51, , 5F
03/06 21:51, 5F
→
03/06 21:52, , 6F
03/06 21:52, 6F
→
03/06 21:52, , 7F
03/06 21:52, 7F
推
03/07 16:48, , 8F
03/07 16:48, 8F
推
03/08 17:30, , 9F
03/08 17:30,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
rent-exp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7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