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通知不續租的時間點
※ 引述《destino (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通知不續租的時間點
: 時間: Tue Feb 27 15:30:59 2007
:
: 我現在的雅房3/28到期
: 不打算續租
: 昨天和二房東講了
: 對方臉色一沉
: 說我應該提前兩個月講
:
: 但是@@
: 我覺得我一個月前通知
: 時間點應該剛好吧
: 而且我15號搬走
: 還是付一個月的錢
:
: 請問一下
: 通常慣例真的是兩個月前講嗎?
: 謝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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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20.133.168.160
: 推 n628:通常是2個月 找好房客不容易阿 總要給對方時間 02/27 16:36
: → n628:今天你突然被要求搬家 也不會希望是28天後吧 02/27 16:36
: 推 destino:所以一個月真的太短??? 02/27 16:42
: → hiturtle:我家是今天說.明天閃.隨你不扣押金XD..不過好房東難當阿 02/27 17:02
: 推 sichi:看你的租約吧 不知道一般怎樣 但我的有講要提前一個月說即可 02/27 18:58
: 推 kecal:我覺得一個月前講就很夠了耶 房東跟房客的立場不太相同啊 02/28 00:44
: → kecal:房東要找新房客 還不是要等舊房客租約到才能開放看屋 :) 02/28 00:45
: → kecal:但如果要兩個月前講 房客即有可能重疊到1-2個月的新舊房租費 02/28 00:46
: 推 billyjmj:越早越好, 總要讓房東有準備吧:) 02/28 02:07
: 推 bonchaboncha:若沒記錯,租賃規定一個月前講即可 02/28 02:46
: 推 jiancjh:民法規定一個月,別被騙 別被騙 02/28 18:39
: → jiancjh:好房子比好房客難找呢 02/28 18:40
: 推 dcc1688:房客和房東都覺得自己是好人,那誰是壞人 03/03 01:11
: → kikikocat:如果是找室友,一個月前講會太趕,因為留下來的人必竟是 03/04 14:18
: → kikikocat:是要和新人相處一年的,標準高了,人當然就難找了。 03/04 14:21
: → jiancjh:新室友沒住進來之前,二房東怎麼會知道對方生活習慣好不好 03/05 14:29
: → jiancjh:就像很多房子,住進去以後,才發現一堆缺點跑出來 03/05 14:32
請問一下法律專家 :)
民法規定似乎是租賃「未」定期限者
才需先期通知吧?
租賃定有期限者應該不用先行通知吧?(當然禮貌上最好還是提前通知)
不知道是否我理解錯誤
還請指教 謝謝 ^^
民法第450條
租賃定有期限者,其租賃關係,於期限屆滿時消滅。
未定期限者,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從其
習慣。
前項終止契約,應依習慣先期通知。但不動產之租金,以星期、半個月或
一個月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應以曆定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之末日
為契約終止期,並應至少於一星期、半個月或一個月前通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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