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退租房子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敵は本能寺にあり)時間18年前 (2007/06/09 20: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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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些原因 前幾個禮拜才簽約的房子不住了 已繳一年 我翻了一下跟房東簽的契約書 上面是說 "提前終止租約 除應於7日前通知外 並應付給另一方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金額為宜" 這是不是說除了這個月的房租外 還要再付一個月 那就等於我是要付兩個月的錢囉? ............... 另外 那這本契約書要還給房東吧? 是要等到他把錢退還給我在把契約書還給他嗎 感謝!!!!!~ -- 雑司ヶ谷□■□■□■□大塚■■■□■□飛鳥■■□■□■□■□■□■□町屋二丁目 ■ 東 向 ■ □西滝王■山 □荒荒 小 宮 熊 東 □町屋駅前 学習院下□ 池 原 □巣鴨■ヶ野子□ ■川川 台 ノ 野 尾 □荒川七丁目 ■ 袋 庚■ ■原川駅■□■□車遊 前 前 久 □荒川二丁目 面影橋□ 四 申□■■□ 前 栄 梶庫園 三□■■■□■■□荒川区役所 早稲田□ 丁目 塚 新庚申塚線ARAKAWA町 原 ノ輪橋 荒川一中by zzziii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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