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要注意簽約事宜.....>_<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I lost my angel。)時間18年前 (2007/06/14 18:39),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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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來,沒想到是抱著這種憤恨不行的心情, 但是,我花錢買的教訓,也給大家一個警惕。 自己是今年畢業生,即將要出社會的新鮮人, 因為急著要找房子,也沒有想那麼多, 於是就四處找了房子,也看了。 碰巧因為媽媽的朋友有房子,在民權西路附近, 看了之後,事實上地點是很好,再者,環境也還不錯, 只是真的太貴了,要一萬, 但是不包水電,不包網路和第四台,附加家具, 另外一家是同學的姑姑,在頂溪捷運站出口, 小是小了點,但是網路,水電,家具也都齊全, 這樣才拿我七千,兩個條件相等,都很好。 我中意的是頂溪,也談的差不多了, 可是,媽媽這個朋友因為人住在國外, 只是因為暫時回來處理家裡的喪事(丈夫過世), 後來就要媽咪讓我去看那個房子,我也去看了, 很不錯,也覺得是熟人好,但是太貴了, 初出社會的我怎麼可能負擔,加上水電也得要一萬三四吧, 工作也只有兩萬五,還得扣掉健保之類的, 說真的壓力很大,再加上有就學貸款要還, 很難吃的消,所以也坦白跟他講了, 後來媽咪跟他交涉之後說了給我七千,零零總總也要一萬, 實在話,我很感激,因為給了我這麼大方便。 他好說歹說,只要租給我,只要我租,他什麼都好講。 現在呢。 我因為工作關係,可能會常回南部,所以想說,現在的套房將就點, 雖然是離市區遠了點,也還是ok啊。 重點來了,我簽了約,雖然還沒有入住,但是就是簽約了。 合約裡面,我也想,是媽媽的朋友,我信任她, 都怪我自己不好,笨,天真,沒長眼睛跟大腦, 我跟他說了我的狀況,因為是我的不好,很低聲下氣, 說了會給一個月到兩個月租金補償她, 也可以再幫她找人,反正她女兒在國內,也還是可以幫他打點事宜, 他講了,管你要在哪裡工作,那是你的事,不干我的事情, 反正你就是要給我租一年,合約都簽了,我不能賴皮, 我也不准再找人轉租或說要取消契約,他都不准。 語氣很差,我被她罵到哭,跟他解釋,沒有用,所有我的郵件,他也都不回, 就是擺明了我一定要繼續租,不管我要不要。 契約中有一條, 租貸期間內一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項條款時, 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不異議。 本契約皆由甲乙雙方同意,以一年為期,中途不得解約。 他跟我在合約中加了需租一年,不得解約。 後來我同學告訴我,其實,不能解約的部份違反民法247條之1第3.4巷, 限制他方當事人權利之行使或當事人有重大不利,顯失公平者,該部分規定無效。 我說了要退他一個月,也是在合約中有的。 好說歹說他就是要一年租完,他一定要賺到所有錢。 反正現在根本也談不攏,他很強硬,房客非我不可, 我談了,就被罵,不談,我又怕,唉。 反正,都怪我自己不好,搞壞了朋友關係不說,還弄得一身腥, 現在,我也只好聽著法律系朋友的意見來慢慢跟他談, 雖然說根本沒機會,但是,這個切身之痛提醒大家,真的要小心, 不要跟我一樣笨,要睜大眼睛,簽了這麼一個不平等條約, 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23.190

06/15 12:43, , 1F
你媽交到壞朋友...
06/15 12:43, 1F

06/15 12:44, , 2F
先請你媽咪跟他交涉看看吧
06/15 12:44, 2F

06/17 00:36, , 3F
不給房租 他能搶嗎?
06/17 00:36, 3F

06/17 00:38, , 4F
我覺得那個制式契約的作者是個笨蛋.
06/17 00:38, 4F

06/17 00:39, , 5F
什麼任憑處置絕無異議, 難不成房東可以槍斃房客嗎?
06/17 00:39, 5F

06/21 21:32, , 6F
先跟你媽商量 決定撕破臉大家就拿出法律條文攤牌吧
06/21 21:32, 6F
文章代碼(AID): #16SHhFaV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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