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已經殺完價付定金了還可以要家具嗎?
一開始先汗顏一下
在租屋版看快一個月了 有很多心得 理論上我的心得如下:
百萬裝潢不實在 房間夠大通風採光好價格合理才是重點 生活風格自己再處理就好了
還有簽約時一定要每一項講清楚 最好多看幾次房子
寧可多看幾間也不要將就無法將就的缺點
然而 真的開始看房子一個多禮拜後(是幾乎每天下班後都去看 最後看了二十幾間)
某天最後一檔約的是個九點多 是那種反正離宿舍不遠去看一下好了那樣隨意約的
就是個高級的百萬裝潢小房間 但是它斜對著台北跟永和中間那條河(小妹我孤陋寡聞)
原木新裝潢之精美就不用說了 有大片窗戶 浴室有對外窗 風景又佳
開價硬是比我在新店看的大四倍的單身公寓還貴一千五
東扯扯西扯扯硬是把那一千五殺掉 還要預付房租半年 變成得跟爸媽借錢的窘境
勉強到達我住起來不會餓死的價格 講完價已經快十一點,我跟房東們都快累死了
簽約之後去領前付訂金 頭腦不清楚好死不死領了五千塊 應該可以少給一點的
因為給完訂金之後就是個每天吃泡麵的景況
重點是 因為我明年還要出國唸書 我需要可以唸書的桌子
這間套房原本的裝潢 很像雜誌上的現代日式女生的小房間 中間只有一個矮的和式茶几
看房間還在考慮的時候有跟房東們說過 唉呀沒有書桌 房東還說應該是可以放
但是簽約的時候就沒有談到了
反而是好像依照房東的設計 如果放了書桌就可能放不下茶几跟原來附的高級沙發
所以我就請他不要換成書桌
不過我媽剛才打電話來罵我 叫我一定要再跟他要一個書桌
所以我的重點(終於來了)就是想請問一下這個情況下該怎麼跟房東要東西呢?
雖然我的房租很高 可是是古亭站附近全新裝潢應該不是太離譜的價碼
而且我殺下來之後應該算是可以接受的行情價吧
但是我還是想要去要看看
因為我不希望他勉強答應之後給我一個什麼亂七八糟的折疊桌什麼的
所以我有看好我可以接受的ikea桌子 不到800元
不知道如果是要家具 先看好是不是不太好意思? 還是我讓他自己找會比較好?
還有我現在是簽完約還沒有開始住,也還沒有繳那六個月預付房租 是這個週末要搬
想請問一下我是應該現在跟他說呢? (因為搬進去的時候要清點已有物品)
還是匯錢的時候說? (例如說打電話告知要匯錢的時候說 不過這也是搬進去之前)
還是住一陣子之後再說實在不太方便云云?
對不起我知道我問的零零碎碎
不過是第一次在外面租房子 經驗值很低
不知道版上有經驗的房東跟資深房客們能不能給我一點建議
小妹銘感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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