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公寓變套房 須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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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ss88893 (PP) 看板: ShuangHe
標題: [新聞] 公寓變套房 須申請許可
時間: Wed Jul 11 16:18:52 2007
公寓變套房 須申請許可
【聯合報╱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
2007.07.11 04:19 am
為防堵越來越多的5樓以下公寓改裝成多間套房分租牟利行為,內政部已做出函示,只要是
增設廁所或浴室,及增設2間以上居室變更隔間,都必須提出申請,否則將視同違建處理,
可罰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必要時可強制拆除。
北市建管處使管科表示,過去建築物室內裝修辦法的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
室內裝修,不必申請許可,這項新的解釋令下來後,對改裝套房分租行為將多一道安全把
關的審查;民眾如發現有類似改裝而未申請許可個案,可向建管處舉報。
內政部也接獲許多這類檢舉,今年2月26日做出解釋令,規定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只要有增設廁所或浴室,及增設2間以上的居室造成分間牆的變更,都必須申請室內裝修
的審查許可才能進行改裝。
使管科指出,礙於人力難以舉證何時改裝等因素,不可能逐一清查這類改裝套房而未申請
許可的個案,但大樓管委會或同棟住戶可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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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啦~又多一項可以檢舉了~好棒!!
投資客一直抄房價~一般人會更難買得起房子~看來己經不是M型社會了~己變成L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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