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若是房租合約沒提到的可以依照民法嘛?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jlwk)時間18年前 (2007/08/10 09: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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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modog24 (咩的)》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 : 現在我房東要求我搬走 : 但是合約中似乎沒有提到房東毀約的問題(文具店買的那種) : 那我有可能要求訂金退回嗎? : 謝謝了! 房東憑甚麼 不退? 不過既然已經入住 那應該稱為 押金或擔保金 理論上 房東毀約 是需要賠償 合約沒有定賠償條件 是比較麻煩 不過如果是房東毀約 那預繳之租金與押金或擔保金 是一定可拿回來的 比較麻煩的是 房東承認他毀約嗎? 搞不好 房東是說 你違反xx規定 所以才要你搬走的 這樣你要爭 就要找有力人士了 (例如 你家長 律師 調解委員會 民代 記者 流氓 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48.9
文章代碼(AID): #16kyAbe6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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