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租屋~想悔約~~幫幫我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NicoLin ( NN   )時間18年前 (2007/10/03 18:36)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 1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YOPOYOPO (叫我單親爸)》之銘言:
: ※ 引述《ssoo1314 (軟仔)》之銘言:
: 我與我室友在淡水同住一間房間
: 一個月兩人共5000元~
: 我到台北市上班~所以6點就得起床
: 而我室友計劃大改變 想去台北捕習
: 因此我們就想搬到台北(在台北有房子可以租了)
: 但現在棘手的是
: 現在淡水的房子是簽1年約~10000元鴨金
: 我們已繳30000的房租(一學期)
: 請大家幫我想想
: 我跟我室友要跟房東表明我們不想住了~然後承諾他會幫他找到新房客
: 請她把錢說少還一點給我們
: 還是我們自己當二房東呢?
: 但我又怕會犯法><"
有打契約嗎? 就照契約走啊 房客解約 押金會被沒收
但是預付的租金應該是可以拿回來的 預付只是房東收錢省事
這是最快的解決方式
你說你想幫房東找新房客接 那你就要考慮房東會不會接受妳們找到的新房客
還有 要是房東說 你們必須租到找到新房客的那天為止
那你們又很不巧的找了兩個月才找到
那不就一樣兩個月房租=押金繳出去了
當二房東的話 你也要考慮一下房東的感受
要是房東那天想起要拜訪房客 突然發現裡面的人跟承租人不同了 他會嚇一跳吧
而且當二房東不是房子轉租就沒事了
你的房客跑掉了 房子弄得一團亂 家具全部搬光光
你覺得你的房東會找誰負責?
此外 你們還跑到台北市住耶 房客有問題會直接找你們吧
然後你們就得台北淡水兩處跑耶
總之 當初簽約的時候 你們也是答應要給人家扣押金的啊 (如果是照一般契約上寫的)
做好心理準備 就乖乖給人家扣吧
不要再想一些可以討回押金的折衷辦法 都是累了自己
頂多跟房東講的時候裝可憐一點
能不能不要扣那麼多 會幫他宣傳出租消息 拍拍照片放上網
房東全扣是他的權利 有退是你們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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